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鼓励新能源场站合理按需配储。统筹大规模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租赁或建设储能项目,减少“弃风”“弃光”现象,确保电力输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探索“新能源+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提升新能源场站涉网性能。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逐步实现新能源在电力供应和稳定支撑方面的可靠替代,增强电力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吉能储能〔2025〕48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