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土地1.6545公顷,其中农用地1.6545公顷(林地1.6545公顷)。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3.795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公告如下:
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茹荷镇大东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茹荷镇大东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茹荷镇大东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茹荷镇大东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茹荷镇大东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昌审批备字〔2024〕114号),用于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545公顷,其中农用地1.6545公顷(林地1.654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3.795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玉民 联系电话:0335-2041281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
附件1.征地范围图.pdf
附件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