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
据了解,享受此次优惠政策的车辆必须是整车合法装载农作物秸秆的运输车辆,整车合法装载农作物秸秆的运输车辆应按指示标志经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绿色通道”专用车道接受收费站工作人员查验后方能通过,拒绝接受查验的车辆不得享受免收优惠。
通知规定,农作物秸秆未捆扎打包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一旦驶入高速公路,不享受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超限、超载的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不予以优惠,但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拼装、混装的农作物秸秆车辆不享受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如发现同一车辆出现三次类似情况,今后不再享受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同时,还规定运输农作物秸秆的农用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