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在蓝图向现实转化的过程中,必须既树立正确的方向,制定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同时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多管齐下,合理安排,方能保障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原则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相结合
墙体材料是建筑外围护构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建筑保温隔热的作用,性能良好的保温隔热墙材可以有效阻隔建筑室外热量向室内渗透,降低室内热负荷,节约空调能耗。
发展建筑节能,必须积极开展墙体革新;而要搞好墙体材料革新,就必须发展建筑节能。二者必须始终紧密结合,综合推进。
政府监管与经济激励相结合
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引导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标准强制推动节能建筑的实施;又要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为必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居民的节能行为也自然会与其经济利益相联系。因此,在建筑市场上应通过宣传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市场氛围,让购房者建立节能建筑舒适省钱又环保的意识,让购房者乐于选择节能建筑,因势利导地营造房产开发商积极开发节能建筑的良性供需秩序。
节流与开源相结合
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开发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的一项战略措施。厦门地处炎热地区,有丰富的日照资源,同安、集美、杏林地热资源丰富,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才能使再生能源得到切实保障。
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相结合
开展建筑节能活动,需两条腿走路,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同等重视,不可偏废。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确保进入市场的新建项目都是符合标准的节能建筑。另一方面,大量高能耗的既有建筑,如果不进行改造,在其几十年的运行过程中,将耗费大量的能源。对这些为数众多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是今后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