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和平、乐施会、行动援助等七家民间组织牵头组成的“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小组”(以下简称“公民气候小组”)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应对气候灾害》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在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灾害高发的背景下,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应该在应对气候灾害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据该项目的协调机构自然之友的调研部主管张伯驹介绍,这份报告的研究始于2008年初的南方冰雪灾害,那次灾害之后,“公民气候小组”开始关注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的议题,对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气候灾害关系的既有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就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灾害进行了研究。
《报告》总结了部分国内公民社会组织应对2008年初冰雪灾害的行动和部分国外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应对其他气候灾害的实践,为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参与气候灾害救助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同时,报告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1.气候与公平的挑战不容忽视,农村弱势群体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碳排放最少,对气候变化事件应承担的责任最小,却往往受灾比较严重,在大型的政府救灾行动中最容易被忽视。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社会组织的介入非常重要,由于这些组织灵活机动,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和地域有高度的敏感性,可以配合政府的宏观措施,成功实践社区参与的方法,开发灾害社会评价与社区灾害管理等工作方法和流程,基于社区的实际需求,开展及时到位的救援和重建工作。
2.公民社会组织有较大的潜力,是发动和组织志愿者参与救助和重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同时与媒体的配合,特别是发挥新媒体、先进灵活的通讯技术优势,及时有效地对边缘社区进行救助。
3.当灾害来临时,妇女和弱势群体在整个社区中受到的影响最大,而这类人群需求也容易被忽视。公民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性别平等和弱势群体的敏感性使他们可以更好地在救灾过程中照顾这些群体的需求。同时,挖掘当地的传统知识来应对气候灾害,往往是投入最少也最有效的方式,而这也是扎根社区工作的民间组织最大的优势之一。最大限度地发掘当地的整体力量,有助于社区居民提升自己的自信心和主动性,对当地气候灾害救助工作也有着重要作用。
4.在中国现行的救灾体制下,防灾与救灾还是相对脱离的,分别由民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从整体上将防灾、救灾、灾后重建进行整合。
5.对灾害的反应具有临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期性的应对策略,呼吁国家和相关部门针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出台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灾害预防、预警和回应综合计划,提升社区和基层的预防和自救能力。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认为,这份报告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又一次承担、学习与汇报,而且还通过众多国内外社区层次的案例实证了气候变化的影响“你我有份”这个道理。
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小组成立于2007年,旨在立足本土,对气候变化议题进行讨论和回应,并对未来的行动策略达成共识。相继发布了《变暖的中国:公民社会的思与行》报告以及《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首次系统呈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与实际行动,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探索全球的低碳可持续发展。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前夕,“公民气候小组”发布了《2009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再次将中国公民社会的声音带入国际谈判中,获得了很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