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通知》。
《通知》提出,申报风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5万千瓦,申报光伏发电试点项目最小规模为10万千瓦。申报风电、光伏发电试点项目要确保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企业出具承诺,不能按期开工将取消试点项目资格,并在未来两年内黑龙江全省各类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中不予考虑该投资主体。
同时,项目建设用地要求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先选择国有未利用土地,场址不得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范围。
此外,《通知》要求,列入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竞价上网项目。到4月25日前截止项目申报。
《通知》原文如下: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