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新闻资讯
政策|项目|技术

《海南海事局海上风电项目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11月30日,海南海事局发布了《海南海事局海上风电项目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结合社会有关关切,对《办法》重点做以下方面解读。

一、《办法》对海南省海上风电发展具有什么作用?

就目前海上风电建设情况来看,海上风电具有建设规模大、占用海域面积大、建设水域环境恶劣、参建船舶数量多、施工和运维周期长、对海上船舶通航影响显著等特点,《办法》从源头、事中、事后等方面强化了海上风电项目风险管控,有效补充完善了海南辖区海上风电海事监管制度。

据悉,2022年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十四五”期间在临高、儋州、东方、乐东等沿海市县规划建设11个海上风电场,建设规模为1230万千瓦,有关规划已进入实施阶段。《办法》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保障海上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法》在保障海上风电项目交通安全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当前海上风电项目存在项目规划选址不科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低标准船舶参与施工、出海人员安全管理困难、大件运输监管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情况,《办法》结合国家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要求,从项目规划、施工、应急等方面全链条强化安全管理。规划方面,要求项目规划与海上交通资源、航海保障、港口发展等规划相协调,与海上交通功能区等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项目规划风险研判,通过开展项目通航安全影响分析研究,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和安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风险和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施工作业方面,《办法》明确了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总承包单位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要求,加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责任制度等的监督把关,对施工作业船舶、作业人员、作业条件、大件运输等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强化施工作业安全重大风险管控。应急管理方面,要求项目有关方配备海上风电场救生设备,对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处理,落实防台期间船舶、人员撤离报备制度,健全与有关单位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与有关单位、社会力量等加强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合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办法》在防控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方面提出了哪些关键性举措?

《办法》充分考虑到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位置远离陆地、作业环境相对恶劣、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显著、突发险情救援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同时为弥补当前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海域海上交通支持服务保障不足、深远海快速应急反应救援能力不强的短板,《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点,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出海人员重大风险防范,在出海人员安全管理和通航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保障措施,以促进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安全可持续发展。

出海人员管理方面,一是明确按照船员、作业人员、临时性出海人员实施分类动态管理,船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证书、培训合格证明,临时性出海人员应当在出海前接受安全教育,确保出海人员符合出海安全基本要求;二是明确由业主单位建立项目出海人员安全管理总台账,施工单位、运维单位建立项目出海人员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对出海人员的管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要求有关单位明确出海作业条件,不得要求船员冒险开航、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并按规定为出海人员配备相应救生设备,确保出海人员安全。

通航安全信息化方面,要求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船舶交通和管理状况,结合项目通航安全影响分析研究等情况,建设通航安全监视监控信息系统,实现对海上风电场交通状况、水文气象的实时监测,对海上风电场和海底电缆所在海域的船舶进行自动识别、定位、跟踪,满足甚高频语音通信和预警报警需求,为海上风电场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需要提供支持保障,以便加强对出海人员的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中国能源资讯网 » 《海南海事局海上风电项目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