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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发布《龙华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在本次活动规定时间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且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客车新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含)以下给予0.5万元/辆补贴,补贴310辆,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0.7万元/辆,补贴490辆。补贴车辆总数800辆,补贴总额498万元,以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原文如下:

龙华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

一、 补贴标准

在本次活动规定时间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并且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客车新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含)以下给予0.5万元/辆补贴,补贴310辆,对新购置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20万元以上给予补贴0.7万元/辆,补贴490辆。补贴车辆总数800辆,补贴总额498万元,以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一)报废车辆定义:是指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的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予以报废,将车辆所有权予以注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二)转让车辆定义:是指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的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出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三)新购车辆定义: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小客车新车并在海口市首次注册登记,注册使用性质需为非营运。新购车辆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转让或者报废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时间: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为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的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

(三)新购车辆时间:2024年5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四)申请人(仅限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上牌时间:2024年5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新购车辆需在海口市公安部门完成首次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五)直补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含)-2024年7月20日前(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云闪付平台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0:00开始。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二)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旧车转让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旧车《二手汽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申请人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六)申请人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需在海口市相关银行开户)。

四、购车补贴形式

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搜索“以旧换新”,进入小程序后,在“龙华区以旧换新”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同名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已绑定云闪付APP)。

五、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龙华区以旧换新”专区,申请人需在活动规定的时间先行进行旧车报废或者转让,获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二手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之后申领补贴。

(二)申请人在云闪付APP“以旧换新”小程序内“龙华区以旧换新”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旧车《二手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车银行卡交易小票(若有)、购车合同、车贷合同(若有)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借记卡账户信息(已绑定云闪付APP)。

(三)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以旧换新”小程序“龙华区以旧换新”专区查询审核进度。

(四)审核部门将对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等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若可以补正的,申请人可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

(五)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将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打入申请人本人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本人绑定的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

(六)活动结束后,银联提供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总结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行驶证信息等相关数据。

注:本次活动购车名额审核时间顺序,以申请人上传材料至云闪付APP“以旧换新”小程序“龙华区以旧换新”专区进行汽车补贴申请的首次提交成功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申请人需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度较高的证件图片。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需申请人重新上传材料。购车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2024年8月底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废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及银行账户等材料的所有人需属于同一人。

(二)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经销商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项补贴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请政府购车补贴的申请人下载云闪付APP 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

(五)申请人办理补贴申领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针对本项补贴,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但可与国家、省、市其他消费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七)同一车辆识别代码仅限申领一次本项补贴。对于出现多个申请人以同一车辆识别代码申报本项补贴且符合其他补贴条件的情况,补贴对象由被转让的小汽车在其名下时间较长的申请。

七、活动截止时间

原则上本次以旧换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受直补总额控制,总额内按消费者审核通过先后顺序发放直补金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联系电话:0898-66569308(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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