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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的氢能规则为“绿氢”设定了全球标准

欧盟委员会已经发布了期待已久的“可再生”氢生产规则手册,可能确定这一工艺流程的全球标准。2月13日发布的这一新规主要惠及法国和瑞典。纳入过渡期可以令欧盟的氢工业获得所需的时间,同时确保大多数电解基氢在长期内属于低碳范畴。

新规或“授权法案”定义了“可再生”氢的含义。它要求“可再生氢” 用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所发电力生产——欧盟术语中的“额外性”准则。此外,生产过程需要在时空上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匹配——欧盟术语中的“空间和时间相关性”,但2028-2030年前适用例外情况。不符合这些标准的项目不太可能有资格获得补贴。它们仍然可以被视为“低碳”,但不会计入欧盟的可再生能源目标。

新规包括了一个缓解行业担忧的过渡期。2028年之前投运的电解槽可以使用现有光伏或风电发电至2038年。在2030年之前,它们还可以按月而非按小时满足“时间相关性”标准。

彭博新能源财经预计2023年至2027年期间开发商将在欧洲装机35GW的电解槽,而这一过渡期将使它们受益。这些规则是在实现氢市场快速增长与最小化长期排放之间的合理取舍。

其中的一项规定是如果签署购电协议(PPA),那么排放强度低于65克二氧化碳当量/kWh的电网电力将被视为可再生能源。法国和瑞典将受益于这一规则,因为它们是仅有的达到这一门槛的欧盟市场,但丹麦和伊比利亚可能很快就会效仿。这条规定很宽松,相当于每千克氢排放超过3千克二氧化碳,或减少约三分之二的灰氢排放——远未达到净零排放。

新规实际上允许法国的核电站间接用于制氢。核电直接供电的电解槽制得的氢不会被视为可再生。因此,离网核电制氢不能用于实现欧盟的氢目标。

新规可能设定绿氢的全球标准,因为它对进口适用相同的规则。由于目标到2030年每年进口1,000万吨氢,欧洲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氢进口地区。埃及、智利和澳大利亚等许多具有廉价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正在寻求向欧洲出口氢,以满足这一需求。根据项目公告,到2030年,总计约有1,400万吨清洁氢供应可用于出口。其中大部分供应都需要遵守欧盟的规定。

美国可能会效仿欧盟的标准。《降低通胀法案》(IRA)中对清洁氢给予税收抵免,美国目前正努力应对自己在清洁氢标准方面的相同取舍问题。该标准可能反映与欧盟规则,以确保一致性。美国项目开发商获得慷慨的税收抵免支持,并寻求向欧洲出口廉价的氢,而即使美国标准更宽松,它们也需要遵守欧盟规定。美国可能会在8月前敲定政策。

该规定实际上可能是最终决定。欧洲议会和各国能源部长有两到四个月的时间来审查这个规则,之后正式予以采纳。这些机构只能接受或拒绝该规定,不能修改其内容。否决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可能导致实施时间最多延迟两年,并且提案草案在过去几个月已经可供审查。

月度时间匹配将在短期内增加排放。使用上网电力、开工率近100%的无法灵活运行的电解槽可能会激励化石燃料发电。鉴于目前存在证明电解槽小时匹配和灵活运行的技术限制,2030年前实施如此宽松的规定是有帮助的,但过渡期本可以设定得更短。这也将刺激离网项目设计的出现,增加对专用可再生能源装机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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