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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氢能、智能网联等细分支持 新修订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正式印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从源头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

《目录》修订的主要内容

锚定“双碳”目标,强化生态环保

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

关注民生便利,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支持

适应传统商圈改造、新业态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对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进行调整。为方便市民收寄快递,进一步细化快递服务业措施,对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服务站运营企业予以支持。此外,结合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录》不适用于“应急保障项目”。

加强产业引导,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目录》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继续严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实现“双碳”目标的一般性制造业。同时,衔接落实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规划政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如制造业相关措施中,增加对氢能、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等细分支持。对数据中心的管理,不再单纯依据PUE值,而是综合考量业务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导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落实核心区控规等要求,进一步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管理

根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以及核心区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和分区规划等相关要求,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分区域差异化管理。在原“1+4”管理措施基础上(“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4”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5”分别适用于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进一步体现分区域梯度发展和承接。将核心区单列,在沿用《目录》(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础上,强化对电力生产、道路运输等行业的管理措施,促进核心区提升环境品质,建设政务环境优良、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利企便民,健全完善《目录》执行机制

进一步明晰职责,落细落实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总结交流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相关条目的解释、提出修订建议,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等,促进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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