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请示》已获批复,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间要降低20%左右,目前这个指标已经分解到各个省份。五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最高的省份是吉林,需要下降30%,山西、内蒙古降幅为25%,在全国排第二,山东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广东、福建下降16%,广西下降15%,最低的是海南和西藏,需要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为20%。
山西2005年单位GDP能耗为2.95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3吨标准煤/万元,高出全国水平1.41倍,山西能源消耗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GDP能耗指标要从2005年的2.9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2.21吨标准煤/万元,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单位GDP能耗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省份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