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新闻资讯
政策|项目|技术

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获国务院批准

记者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准


《区划》将江苏省现有海域和海岸带划分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个区域共416个功能区国务院要求,江苏省要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依据《区划》审批用海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环境,保障全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中国能源资讯网 » 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获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