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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企业不受高耗能加价制度影响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针对山东出台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是否会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在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九成企业不会受到高耗能加价制度影响。”


据陈充介绍,山东的能源消费数量居全国第一位。虽然近年来无论从政府到企业都在大力提倡节能,但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尚未根本改变,能耗高、能效低、浪费大的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善。实施超标准耗能加价制度,就是要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调控能源供应和使用,敦促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约、清洁生产。


陈充表示,在起草《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山东省物价局对18个行业522家企业2006年的能耗进行了调研。通过测算发现,有11.49%的企业属于超标准耗能企业,主要集中在小火电、啤酒、纺织等产能相对过剩的行业。其中,超标准10%以内的占4.19%,超标准10%—20%的占1.34%,超标准20%以上的占5.36%。陈充说,超标准10%以内的这些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内部挖潜达到不超标。对于那些超标准20%以上的企业来说,即便没有超耗能加价制度,其生存也早已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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