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近日划定19个乡镇为今年市级重点秸秆禁烧区。该市政府安排100万资金,用于收购秸秆的专项补贴。
禁烧范围有所扩大
今年的禁烧区较往年有所增加。肥东县撮镇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长临河镇;肥西县上派镇;长丰县双墩镇、三十头乡、岗集镇;瑶海区大兴镇、瑶海工业园、磨店乡;庐阳区大杨镇;包河区骆岗街道、义兴镇、义城镇、大圩乡、烟墩乡;蜀山区南岗镇19个乡镇是市级重点禁烧区。禁烧区内禁止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根据今年油菜的成熟期,禁烧期拟定于5月中旬到6月上旬。
四项政策扶持中介
今年合肥市政府继续扶持中介组织和秸秆收购。一是购机补贴政策,对中介组织购买打捆机械收购禁烧区秸秆达一定数量的,按购机款的30%%补贴,去年未执行完的机械补贴,今年仍按文件执行。二是收购奖补政策,中介组织收购禁烧区秸秆按20元/吨给予补贴。三是奖补县区政策,根据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对县区和禁烧区乡镇给予奖补。四是绿色通道政策,合肥市二环路以外,允许秸秆运输车辆通行;合肥市属三县收费站将免收秸秆运输车的过路费,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交通部门不作限期处理。
合肥市级支农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包括机械奖补60万元(含去年未兑现的30万元补贴)、收购奖补20万元(按收购1万吨秸秆计算)。露天焚烧罚款两百在禁烧期间,县区要成立禁烧督查组,乡镇、村要组织巡查小分队,发现露天焚烧现象,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若县区禁烧范围内焚烧现象严重,累计发现20处以上,将取消所在县区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