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一项“硬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落实。
节能减排既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一目标任务能否完成,今年极为关键。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好,可以为后几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不好,就会增加后几年的工作压力。如果不抓紧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任由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的状况持续下去,不但会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增加污染排放,还会加大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经济稳定增长的压力,使得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
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去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也相继做出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也要看到,一些地方的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必须及时扭转。我们要把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扎扎实实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地)、县和重点企业。要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并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和惩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此外,还要切实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要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让每一个人都负起责任,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