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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醚产业前景并非一路鲜花

  二甲醚是公认的最有代替石油前景的新能源,在国际原油价格高企的背景下,二甲醚产业发展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但目前我国二甲醚产能扩张速度较快,已经出现产能过剩隐患。二甲醚产业整体发展面临标准缺失、销售难等问题

  近年来我国二甲醚产能快速扩展

  我国的能源结构为“缺油、少气、多煤”,石油短缺、对外依存度高危及国家能源安全。同时全球性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为降低全球温室效应,要求我国使用更清洁、更环保的新型能源。二甲醚作为煤化工的产物,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还具备原材料的选择多样性,国内技术成熟等优势条件,所以近几年的发展呈直线上升之势。

  2006年底,中国二甲醚年产能为44.5万吨,而2007年,这一数字暴增了394%,达到220万吨。2008年,按照中国化工网行情中心的预测,中国二甲醚年产能将达到436万吨,2010年将达到1484万吨,是2008年产能的三倍。

  有业内专家说,全国范围内现有52家二甲醚的生产商,拥有产能418万吨,而在建的项目为1064万吨。所以上述年增220万吨的产能只是保守的数据。中国化工网的一位分析师表示,据初步统计,仅在2007年,我国就有上百万吨的二甲醚项目投产。据了解,2007年8月,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开工奠基。2007年底,神华宁煤集团承担建设主体的宁东能源21万吨二甲醚生产装置一次投料试车成功。

  二甲醚存在产能过剩隐忧

  据业内人士分析,众多产业资本大量涌入二甲醚产业主要是由于高利润吸引。

  二甲醚目前主要用于与LPG(液化石油气)进行掺烧,一方面是有便利的条件,即二甲醚可以与现有的LPG气罐集中统一盛装,储运安全,组成稳定,无残液,可完全利用;与LPG灶基本通用,使用方便,不需预热,随用随开,与LPG掺烧不需要对现有公共设施进行大的改动。另一方面,LPG价格远高于二甲醚价格,如果在LPG中掺入二甲醚,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据介绍,从2006年到现在,二甲醚与液化气掺烧已经在广东得到普遍应用。2007年,广东省二甲醚消费量估计为22.5万吨。而山东有关部门也已同意久泰能源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气使用。

  业内人士透露,每替代1吨液化气,生产和销售厂商可获利1000元以上。正因如此,国内产能近几年呈直线上升之势,而且这一市场还在不断扩容。目前二甲醚已经开始在山东、四川、陕西、云南、安徽、重庆等地区逐步推广使用。2007年,我国民用燃料二甲醚消费量约100万吨,占二甲醚总消费量的94%。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二甲醚生产企业已经开始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2007年,我国二甲醚年产能虽然是220万吨,但真正实现的不过80万~100万吨。中国化工网的分析师表示,全年企业的开工率仅为60%~70%,冬季开工率更低至30%~40%。

  据石油与化学工业规划院统计,2007年,在国内二甲醚的消费结构中,民用燃料占到了绝对主导地位,为94%;车用燃料仅为2%,其他用途占到4%。但中国化工网分析师表示,即使按照20%的掺烧比例计算,2010年的二甲醚需求量不过390万~520万吨。这意味着到2010年,1484万吨的二甲醚产能将会有60%处于闲置状态。

  二临销甲醚发展面售难、标准缺失等难题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二甲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是替代柴油,但需要一个耗时较长的市场培育过程。

  中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申同贺表示,按照二甲醚对柴油替代率3%计算,2020年我国车用市场约需二甲醚1330万吨。

  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时,民用燃料仍是二甲醚的主要用途,为90%,而车用燃料虽然有所增长,也仅为7%。若2010年国内运行二甲醚公交车2000辆,日行驶250公里,根据替代比百公里耗二甲醚70升计算,到2010年我国二甲醚在车用燃料领域的需求约为20万吨。

  作为替代能源,二甲醚展开销售渠道是一大难题。二甲醚进入能源销售系统将会与原有能源销售商展开竞争。从目前一些企业的经验看,企业如果仅生产二甲醚产品,不参与营销,将面临较大利润风险。

  除市场瓶颈外,二甲醚相关标准的缺失也将影响其发展。据介绍,二甲醚的质量标准目前有两个:一是2007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二甲醚行业产品标准;二是2007年8月21日原建设部颁布的《城镇燃气用户二甲醚标准》,但这只是行业标准,并没有明确的产品名称和针对液化气掺烧二甲醚的标准。

  2008年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主要是为了避免二甲醚造成液化石油气瓶胶阀泄漏,带来安全问题。

  广东油气商会专家认为,目前,二甲醚掺烧LPG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市场,现在的LPG主要是装在钢瓶里面来用,禁止向装有LPG的钢瓶掺二甲醚,也就基本上等于禁止往LPG中掺二甲醚的行为,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可能导致本来趋紧的燃油市场更加紧张。

  专家表示,现在行业非常需要一个国家标准以规范市场。比如LPG厂家装25吨LPG之后再去二甲醚厂家加注5吨的二甲醚的行为合不合法;如果允许掺和,安全范围如何,应该按照什么比例来掺和,由谁来掺和,掺和后的价格如何确定;由谁来监督,监督过程中应该配备什么设备,储运方式;针对不同的超标程度,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处罚等等。

  据有关专家透露,目前,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标准编制组正在起草的国家标准命名为“城镇燃气用二甲醚混合气”,由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混合,二甲醚比例小于等于20%,不设下限。与此同时,二甲醚在车用领域的应用也急需相应标准来规范。目前正在制定上海市的地方标准,预计在2008年年底推出,其他地区可借鉴。此外,大量有关二甲醚车用、民用的配套标准及管理条例等尚待完善,业内预期在2008年完成各种准备工作,2010年前加大示范力度,“十二五”期间有望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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