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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

一、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我区城乡薪柴能源消耗现状

  西藏薪柴能源消耗主要为农牧业人口消耗。2006年底西藏农牧业人口总数为224.57万人,严重缺柴户约占农牧区总户数的40%.大部分地区农村能源主要依靠畜粪、柴草等生物质能,辅以电能、太阳能,薪柴能源消耗在整个能源消耗中的比重占到70%左右。据调查,农村能源消费中畜粪占52.93%,柴草占36.78%,秸秆占10.17%,其它(油、电、太阳能)仅占0.12%.

  西藏年人均生活能源消耗为0.7吨标准煤。西藏农牧业人口薪柴能源年消耗总量约为127.7亿千瓦时/年。按四口之家计算,一年炊事、取暖等烧柴约5-6吨,折合木材6-7立方米,相当于破坏森林植被4-5亩。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消费量还将继续增加。

  目前,西藏中心城镇液化气(天然气)使用已占到主要位置。拉萨市天然气集中供气项目规划已经完成,预计年底开工建设。拉萨市供气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到2010年,管道通气率达到40%,到2015年,管道通气率达到100%。其余六个地区行署所在地的液化气管道供气项目也在规划中。

  (二)传统薪柴能源消耗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能源匮乏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影响,西藏广大农牧民主要依靠牛(羊)粪、薪柴、草皮、树根和荆棘等作为生活燃料和取暖燃料。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大量的林木、植被、草场等遭到砍伐和破坏,森林、草场、耕地等基本生产要素循环发展能力日益降低。林木资源减少、草地退化和土地沙化,成为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自然灾害频发的原因之一。一些地区过度采集森林和草皮、灌木等做生活燃料,严重影响了这些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植被覆盖率大幅度下降,恢复难度大,损失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西藏几十年的薪柴消耗量高达3000多万立方米,是商品材的6倍,自用材的10倍。由于长期以来林区烧柴缺乏系统管理,没有划分薪柴采伐基地,各地城乡居民、机关随意乱采滥伐,形成许多片状采伐区。在非林区农牧民薪柴消耗除少部分来自天然林区外,93.7%来自对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天然灌木林的樵采,如爬地柏、沙生槐、沙棘等,使得每年有0.40~0.67万公顷的灌木林遭到樵采甚至刨根等毁灭性破坏。长期樵采,使部分森林退化为盖度很低的灌丛草坡、荒草坡,盖度一般的草地退化为稀疏草地或者沙漠,直至退化为不毛之地。灌木林和草地的大面积破坏使得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对人们的生存、生活和经济建设带来不良影响。

  对生物质能源的过度依赖,同时导致了西藏草地退化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我区退化草地面积达4266.7万公顷,其中中度以上退化面积达2666.67万公顷,而且草地退化的面积在逐渐增大、程度也在逐渐加重。草地退化直接导致西藏高原草地生态系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土壤保持、物质生产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减弱。根据2005年《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西藏荒漠化面积4335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6.13%,沙化土地面积为2167.99万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8.1%.沙化日趋严重,逐渐吞噬可利用的耕地、草地,特别是沙丘的前移、入侵,使河谷可利用土地面积不断缩小,给当地群众的生存环境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

  不仅如此,过度依赖畜粪燃料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西藏耕地较少,单位产量较低。2006年全区牲畜总头数2436万头,年产畜粪4044万吨,相当于363.96万吨标准煤,其中用作燃料的高达60%,还于草地、耕地的粪便仅占40%.由于草地产草量较低,绝大部分秸秆都被用作饲草料,加之大部分地区牛、羊等牲畜饲草料严重短缺,特别是牧区目前仍主要以牛粪作燃料,使大量牛粪、草皮、秸秆用于做饭取暖等生活用能上,秸秆和畜禽有机肥还田数量相对较少,导致耕地、草原土壤有机质得不到及时补偿,使西藏土壤板结,土壤肥力下降,耕地单位产量进一步降低。

  此外,西藏薪柴能源主要用于炊事、取暖,由于气候条件和炉具的原因,薪柴利用效率只有15%左右,不仅对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影响生活质量。广大农牧区由于大量使用薪柴、畜粪等传统能源,随处堆集薪柴、畜粪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居住环境“脏、乱、差”,容易诱发火灾、疾病等不安全隐患;大量燃烧薪柴、畜粪,容易引起小区内的大气污染,加之房屋修建时没有专门的排污系统,室内空气污染严重,炊烟是农牧区室内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大量吸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畜粪内含有大肠杆菌和寄生虫卵等有害微生物,农牧民使用畜粪作燃料,长期接触畜粪,容易感染有害病菌,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由此可见,薪柴、畜粪的大量使用将引起环境污染,影响人体健康和人居环境,严重制约农牧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西藏是我国和东亚、东南亚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感应器”和“敏感区”,是世界上独特的生态环境地域单元。西藏高原生态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是我国乃至亚洲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是我区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载体,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事关子孙后代,事关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国的国土安全和国际关系,事关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

  实施薪柴能源替代战略,有利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广大农牧民安居乐业,推动西藏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驳斥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借用所谓西藏环境问题对我国政府的诬蔑和攻击,维护我国在全球环境保护中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实施薪柴能源替代战略,减少广大群众对传统薪柴等生物质能源的依赖,对于促进西藏农牧区能源结构调整、有效保护森林、草地和灌丛等原生植被、降低和减少各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意义重大,有利于加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安全屏障构建成效,促进可持续发展。

  实施薪柴能源替代战略,按照“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清洁水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与能源建设标准,发展新型替代能源,改变农牧区传统能源结构,可以切实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农牧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实施薪柴能源替代战略,是保持我区生物多样性的要求。西藏高原是全球高海拔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近年来,人口的增长、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能源需求量增加,给西藏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减少对森林、灌丛的砍伐和对草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保护与扩大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空间,保持西藏的生物多样性特征,保护生态平衡。因此,从保障西藏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国家稳定繁荣等长远发展和战略全局的角度看,实施西藏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十分重要,十分紧迫;从发展替代能源、解决西藏能源短缺问题的角度看,实施西藏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十分必要,迫在眉睫;从西藏能源可持续发展、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角度看,实施西藏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十分迫切,势在必行。实施西藏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必将对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局势稳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人民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技术性能好、经济效益高、安全生产有保障、环境影响小、原材料充足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实施“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综合利用、保障供应、节能优先、环境友好”的薪柴能源替代战略,促进经济、社会、能源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动员的原则。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通行的经济调控和公共管理方式,倡导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正向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薪柴能源替代项目的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多能并举的原则。根据西藏各地区能源资源禀赋状况、生态环境特征、气候特点,因势利导,实施水(电)能、太阳能、石油液化气(压缩天然气)、生物能等多能并行的薪柴替代措施;

  ——坚持全面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批分步,有序开发,推进薪柴能源替代战略;

  ——坚持统筹兼顾、多方协调的原则。集合需要与可能,多方协作,整体推进;

  ——坚持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项目建设与后续管理并重,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确保薪柴能源替代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总体目标

  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引进国内外成熟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在我区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使西藏太阳能、水(电)能、石油液化气(压缩天然气)、生物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改变生物质能源传统的低效利用方式,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城乡群众对木柴、牛粪、草根等传统薪柴能源的依赖,逐步实现全部依赖传统生物质能源向以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耗结构转变,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薪柴替代路子,基本形成城乡生活能源清洁、循环、经济、安全、可靠、高效利用的新格局,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显著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期目标是:选择不同类型的3-5个县先期开展薪柴替代能源技术综合示范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力争使县城以上城镇居民使用薪柴替代能源的用户达到80%,农牧民传统能源替代率(太阳灶除外)达到50%。

  (四)主要任务

  加大沼气、以电代薪、太阳能、石油液化气和固态生物质燃料等新型能源的开发力度,加快农牧区小水电和电网建设,努力提高洁净优质能源比重。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保证能源供应安全、稳定、高效。在满足全区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能源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发展农村沼气

  城乡沼气建设是一项事关农牧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中央、国家各部委和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实施好《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力争在2008年—2010年在全区适宜建设沼气的59个县,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整洁村容”的农村沼气池20万座,使20万户100万左右农牧民用上清洁的沼气,使全区适宜建设沼气的地区基本实现普及农村沼气建设的目标;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示范推广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40处、生态校园沼气工程100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400个;初步建立各级农村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

  2.逐步推进以电代薪

  我区水能资源蕴藏量极为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作为薪柴替代形式的电力建设,应与电网建设和小水电、微水电等电力建设规划相衔接,尽快将以电代薪纳入电力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实现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十一五”期间,要结合《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实施,在有条件的农牧区实施以电代薪工程。到2010年,力争解决好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有供电和资产关系的32个县(区)的无电户通电问题;使农村小水电覆盖范围内35个县的农牧民群众以电代薪率达到30%,即56272户,313161人。

  3.普及应用太阳能

  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普及太阳能灶的使用。2008年—2010年,为全区农牧民配备太阳灶26.77万台,实现全区农牧民每户都有太阳灶的目标;在全区各种条件适宜的66个县建设被动式太阳房总采光面积为330万平方米,约惠及8.25万户,49万多人,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区适宜地区实现被动式太阳房改造与建设目标,使太阳能成为农牧区薪柴替代能源的主要辅助形式。

  4.稳步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上的中心集镇的辐射作用,逐步推广城乡居民业已接受并乐于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增加和完善加气站点建设,加强配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以拉萨市为龙头,稳步实施城市集中供气工程,扩大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和规模。

  5.加快发展固态生物质燃料

  发展固态生物质燃料的重点是推广利用固态生物质燃料技术,在生物质原料丰富、交通较为方便的地区利用固态生物质煤炭技术生产生物质煤炭,建立首家固态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并在不具备沼气建设条件和水能资源缺乏的高海拔、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差的一些县乡,采取商品供应、政府实行价格补贴的方式推广应用固态生物质燃料。2009年起,分别在林芝和拉萨各建成一个年生产能力为6300吨的生物质燃料生产厂,2010年力争将固态生物质燃料示范推广到12个县10%的农牧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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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 柴 替 代 战 略 分 县 规 划


县名
 
沼气
 
生物质煤炭
 
以电代薪
 
太阳能*
 
总户数
 
计划建设户数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拉萨市
 
37783
 
37783
 

 

 

13976
 
72157
 
10000
 
64734
 
城关区
 
9016
 
9016
 

 

 

652
 
2664
 
1500
 
7700
 
堆龙德庆
 
6551
 
6551
 

 

 

249
 
1211
 
1500
 
7873
 
达孜
 
3957
 
3957
 

 

 

1845
 
8150
 
1250
 
6530
 
当雄
 

 

 

 

 

3791
 
20526
 
1000
 
5210
 
林周
 
4493
 
4493
 

 

 

3862
 
17726
 
1000
 
5321
 
曲水
 
5875
 
5875
 

 

 

1352
 
6825
 
1500
 
7640
 
尼木
 
3018
 
3018
 

 

 

927
 
5993
 
1000
 
5110
 
墨竹工卡
 
4873
 
4873
 

 

 

1298
 
9062
 
1250
 
6612
 
日喀则地区
 
75492
 
52482
 

 

 

18426
 
114082
 
20000
 
102577
 
日喀则市
 
10646
 
10000
 

 

 

1665
 
10935
 
2000
 
11078
 
江孜
 
8558
 
8558
 

 

 

1466
 
8862
 
1500
 
7910
 
南木林
 
8987
 
8000
 

 

 

4265
 
29405
 
1750
 
8863
 
白朗
 
5488
 
5488
 

 

 

2475
 
17899
 
1500
 
7543
 
拉孜
 
6209
 
6209
 

 

 

1496
 
7707
 
1500
 
7635
 
谢通门
 
4497
 
2500
 

 

 

2377
 
13365
 
1500
 
7512
 
萨迦
 
5747
 
1000
 

 

 

 

 

1500
 
7613
 
仁布
 
3582
 
3582
 

 

 

1125
 
6625
 
1250
 
6341
 
定日
 
6741
 
600
 

 

 

 

 

1500
 
7618
 
康马
 
1706
 
1706
 

 

 

2290
 
12643
 
1000
 
5110
 
昂仁
 
4846
 
539
 

 

 

 

 

1250
 
6210
 
定结
 
2597
 
1500
 

 

 

 

 

750
 
3810
 
吉隆
 
1803
 
1200
 

 

 

136
 
724
 
750
 
3790
 
岗巴
 
843
 
400
 

 

 

 

 

500
 
2631
 
聂拉木
 
2056
 
600
 

 

 

317
 
1682
 

 

 

亚东
 
1186
 
600
 

 

 

432
 
2182
 

 

 

萨嘎
 

 

 

 

 

77
 
432
 
1000
 
5121
 
仲巴
 

 

 

 

 

305
 
1621
 
750
 
3792
 
山南地区
 
50831
 
46878
 

 

 

17833
 
85868
 
15000
 
76019
 
洛扎
 
3276
 
3000
 

 

 

518
 
2693
 
1000
 
5120
 
浪卡子
 
4321
 
2000
 

 

 

3924
 
21038
 
750
 
3756
 
贡嘎
 
7729
 
7729
 

 

 

2719
 
14317
 
2000
 
10112
 
扎囊
 
6423
 
6423
 

 

 

1444
 
7495
 
2250
 
11350
 
乃东
 
7998
 
7998
 

 

 

2574
 
10679
 
2500
 
12763
 
琼结
 
2980
 
2980
 

 

 

1813
 
7979
 
1000
 
5012
 
措美
 
1576
 
1576
 

 

 

307
 
1656
 
750
 
3789
 
隆子
 
6433
 
6433
 

 

 

688
 
3852
 
1500
 
7612
 
错那
 
1897
 
1897
 

 

 

266
 
1356
 
750
 
3801
 
桑日
 
2701
 
2701
 

 

 

1858
 
7416
 
1000
 
5103
 
曲松
 
2160
 
2160
 

 

 

1572
 
6590
 
750
 
3812
 
加查
 
3337
 
1981
 

 

 

150
 
797
 
750
 
3789
 
林芝地区
 
18596
 
18596
 

 

 

6749
 
30360
 
1250
 
6375
 
林芝
 
4498
 
4498
 

 

 

2580
 
9602
 

 

 

米林
 
2262
 
2262
 

 

 

1387
 
6302
 

 

 

波密
 
3140
 
3140
 

 

 

675
 
3375
 

 

 

朗县
 
1958
 
1958
 

 

 

317
 
1617
 

 

 

工布江达
 
2200
 
2200
 

 

 

1031
 
5621
 
1250
 
6375
 
察隅
 
3358
 
3358
 

 

 

494
 
2520
 

 

 

墨脱
 
1180
 
1180
 

 

 

265
 
1323
 

 

 

昌都地区
 
55160
 
41500
 

 

 

17986
 
106009
 
13750
 
69446
 
昌都
 
7336
 
7336
 

 

 

6485
 
37293
 
2000
 
10212
 
左贡
 
5277
 
5000
 

 

 

647
 
3790
 
1000
 
5012
 
察雅
 
5098
 
5098
 

 

 

3900
 
24309
 
1250
 
6315
 
贡觉
 
3976
 
1500
 

 

 

919
 
5053
 
1500
 
7617
 
边坝
 
3887
 
3887
 

 

 

514
 
3083
 
750
 
3778
 
芒康
 
7595
 
7595
 

 

 

1675
 
9378
 
750
 
3800
 
洛隆
 
5217
 
4420
 

 

 

615
 
3693
 
750
 
3771
 
江达
 
5931
 
2000
 

 

 

1101
 
6825
 
1750
 
8810
 
丁青
 
4188
 
584
 

 

 

915
 
5493
 
1750
 
8789
 
八宿
 
2580
 
2580
 

 

 

496
 
2776
 
1000
 
5064
 
类乌齐
 
4075
 
1500
 

 

 

719
 
4316
 
1250
 
6278
 
那曲地区
 
8742
 
1600
 
53449
 
267232
 
13388
 
68180
 
13750
 
69770
 
那曲
 

 

 

 

 

5654
 
30244
 
2250
 
11751
 
班戈
 

 

 

6497
 
32486
 

 

 

1250
 
6301
 
安多
 

 

 

6554
 
32768
 
3980
 
17929
 
1250
 
6275
 
索县
 
3865
 
1000
 
6988
 
34939
 
291
 
1571
 
1250
 
6315
 
双湖区
 

 

 

 

 

 

 

500
 
2487
 
巴青
 

 

 

7234
 
36169
 
485
 
2715
 
1250
 
6286
 
比如
 
4877
 
600
 
8859
 
44293
 
985
 
5317
 
1500
 
7645
 
嘉黎
 

 

 

4840
 
24198
 
559
 
2904
 
1250
 
6321
 
尼玛
 

 

 

6771
 
33853
 
365
 
2187
 
1250
 
6284
 
聂荣
 

 

 

5705
 
28526
 
887
 
4329
 
1250
 
6324
 
申扎
 

 

 

 

 

182
 
984
 
750
 
3781
 
阿里地区
 
3396
 
1161
 
9693
 
48368
 
1301
 
5950
 
8750
 
44360
 
日土
 
884
 

 

1446
 
7230
 

 

 

1000
 
5012
 
噶尔
 
982
 
161
 

 

 

695
 
2851
 
1000
 
5102
 
革吉
 

 

 

2528
 
12642
 

 

 

1500
 
7641
 
改则
 

 

 

3389
 
16944
 
293
 
1521
 
1250
 
6301
 
措勤
 

 

 

2330
 
11652
 
198
 
993
 
1250
 
6294
 
普兰
 
845
 
700
 

 

 

69
 
351
 
1250
 
6287
 
札达
 
685
 
300
 

 

 

46
 
234
 
1500
 
7723
 

  注:*为被动式太阳房建设规划,太阳灶为每户一套,不含在表内。

  三、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项目规

  (一)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

  沼气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生态校园沼气工程、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

  农村户用沼气池。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基本建设模式为“一池三改一室”,包括户用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和太阳能温室。将沼气池与太阳能温室相结合,沼气池建设在太阳能温室内,利用太阳能温室的温室效应达到增温、保温的目的,以提高沼气池的发酵温度,保证产气量。沼气池的建设容积为8—10立方米,池型以“水压式”为主,实现自动进料、自动或半自动出料。改造的圈舍、厕所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改造的厨房内合理安装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太阳能温室的面积在20—40平方米,并且与蔬菜种植相结合。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在生猪年出栏量300头到5000头或饲养量50头到150头的奶牛、肉牛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建设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100—400立方米的沼气发酵池,一个15—30立方米的沉淀池,一个20—40立方米的酸化池,一个60—100立方米的贮气柜,一个250平方米的太阳能温室大棚,并安装调节搅拌、沼气脱硫、脱水净化装置和输气管网等。每座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可满足50户以上养殖场职工和周边农户日常炊事和照明使用。同时还可将产出的沼渣、沼液作为高效有机肥供周边农村种植业使用,发展无公害农业。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主要针对西藏各乡镇的中小学走读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一是建设生态厕所,包括改建厕所、配置沼液回冲或水冲厕所设施;二是建设一座50立方米以上的中型沼气工程,解决学校养猪的粪便处理问题。生态厕所与沼气厌氧发酵装置实行一体化建设。沼气工程处理人畜粪便后产生的沼气为教师和住宿学生做饭、烧开水和洗浴用水提供燃料,产生的沼肥作为高效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于学校自留田、学生实验田或附近农田。同时,学校可以借助生态校园沼气工程建设,向学生进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等的科普教育宣传。

  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以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村能源服务网点为依托,为其配置沼气钢模具、沼渣沼液出料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真空泵和沼液储罐)和甲烷快速检测设备,专门用于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和各类沼气工程建设。在59个县(市)建立农村沼气服务机构,配置流动检测服务客货两用车,并配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设备,负责对各类沼气工程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与服务。

  2.建设规模与区域分布

  农村户用沼气池。2008年—2010年在热量条件较好、森林资源丰富、退耕还林重点区域的藏东南地区,“三料”矛盾比较突出的“一江两河”中部地区的农区,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配套建设,使其技术应用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结合为一体,逐步替代农村薪柴能源;在藏西北的半农半牧县和部分边远高寒地区,先试验、示范,再稳妥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

  坚持促进西藏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建设与保障的基本原则,结合西藏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示范与推广相结合实施沼气建设,在七个地(市)的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20万户,占所建县(市)总农户的80%,解决100万左右的农牧民的生活用燃料问题。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区域分布见下图。

  西藏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区域分布图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2008年—2010年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主要分布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近郊的农场、养殖场等,人口较为集中、养殖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拉萨、日喀则等腹心地区。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要与小城镇建设和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发展相结合,先在规模较大、污染较为严重的城镇郊区中等规模的养殖场进行集中供气沼气工程的试验建设,后在农区、半农半牧区的中小规模养殖场进行推广,逐步在全区铺开。到2010年在中小规模养殖场建设集中供气沼气工程40项。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2008年—2010年生态校园沼气工程主要分布于交通便利、条件具备、人群集中的拉萨、日喀则、山南等腹心地区的中、小学进行试验示范,在各地区选取走读制、寄宿制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农村中小学进行试点示范。到2010年建设农村中小学生态校园沼气工程100项。

  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以自治区级技术实习训练基地为依托,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村级服务点为基础,农户为服务对象的农村沼气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每个县级或乡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应具备300—500个沼气农户的服务能力,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到2010年在59个县(市)建立县级或乡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400个。建立健全区、地、县农村沼气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3.投资测算与构成

  农村户用沼气池。由于我区地处高寒、高海拔地区,物资生产、运输和人工成本相对高于国内其它省市。根据试验结果,我区建立农村户用沼气池平均每户投资3800元。其中中央为每户补助2200元,主要用于沼气灶具及其配件采购、技工工资和部分建材费用;地方配套资金800元,主要用于建材采购和温室建设;农户自筹800元(300元为现金投入,500元为群众投劳折合)。在规划期内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20万座,预计总投资7.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4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6亿元,农民自筹资金1.6亿元。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根据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内容,每项工程建设平均投资约为100万元,2008年—2010年建成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40处。投资比例中央占60%、地方占10%、养殖企业和农户占30%,即每个沼气工程国家补助60万元,主要用于沼气设备购置、工程设计等;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建材采购、管网铺设;养殖企业和农户30万元,主要用于其它开支。建设中小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400万元;企业(养殖场)和农户自筹1200万元。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根据生态校园沼气工程建设内容,到2010年底,建成示范性生态校园沼气工程100处。每个工程建设投资约40万元,投资比例为中央占50%、地方占25%、学校占25%,每个生态校园沼气工程建设国家投资2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工程设计、建材采购等;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设备采购等;学校方面承担10万元的投资,主要用于人工投入费用等。建设生态校园沼气工程需要投资4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00万元;学校自筹1000万元。

  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为保证西藏自治区沼气工程健康持续发挥作用,在规划期内,依托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到2010年逐步建设59个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400个;每个网点建设投资约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万元;自治区、地(市)和县各投资1万元。投资比例中央占62.5%,自治区、地(市)、县各占12.5%.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万元;自治区、地(市)、县各投资400万元。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规模
(座、个)
 
单位造价(万元)
 
小计
(万元)
 
1
 
农村户用沼气池
 
20万
 
0.38
 
76000
 
2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
 
40
 
100
 
4000
 
3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
 
100
 
40
 
4000
 
4
 
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
 
400
 
8
 
3200
 
合计投资
 
87200
 

  (二)以电代薪工程

  1.建设内容

  (1)电力系统

  2007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西藏自治区主电网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按照《纪要》精神,“十一五”期间努力解决好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有供电和资产关系的32个县(区)的无电户通电问题,基本实现农村“户户通电”。

  根据《西藏自治区主电网“十一五”户户通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2个县“户户通电”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线路123公里;35千伏变电站70座,35千伏线路2701公里;10千伏线路12977公里,低压线路10791公里、10千伏配电变压器4103台、总容量29.4万千伏安。

  通过电网最大限度延伸后,32个县电网通电的乡镇可达261个,新增56个;行政村达到2028个,新增643个;户数达到近30万户,新增9.8万户;通电人口达到140.28万人,新增42万人。电网覆盖通电率可分别达到88%、79%、93%、91%.

  (2)水利系统

  根据《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小水电代柴规划》及《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局域电网和以电代薪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水利系统以电代薪工程将通过乡村小水电和送电到乡小水电建设,解决大电网覆盖区域以外的具有水电开发条件的县乡村农牧民群众的生活用能问题。

  计划到2010年,在有条件的35个县建设32座装机1.9万KW县乡村小水电,使农电覆盖范围内30%的农牧民群众能够实现以电代薪,即56272户,313161人。

  以电代薪工程建设规模为:在已建农村小水电站总装机11.4万KW规模的基础上,新增以电代薪装机规模2.5万KW,新建35千伏变电站15座,35千伏线路389公里;10千伏线路896公里,0.4千伏低压线路1257公里。

  以电代薪县乡村小水电建设分布在:普兰、札达、改则、措勤、尼玛、申扎、嘉黎、比如、索县、巴青、吉隆、仲巴、亚东、聂拉木、萨嘎、措美、错那、隆子、洛扎、加查、墨脱、察隅、波密、朗县、米林、边坝、洛隆、八宿、左贡、芒康、贡觉、江达、丁青、类乌齐、察雅等35个县所辖乡村。

  2.投资与政府补贴

  在研究、制订全区电价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关系的基础上,加大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实行城乡差别电价和丰枯水季差别电价,对农牧区实施的以电代薪项目实行特殊扶持,努力降低农牧民用电支出。后期扶持资金采取多种筹措方式,对实现以电代薪的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农牧民实行货币补贴,对电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农电经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西藏主网32个县“十一五”“户户通电”工程共需投资27.94亿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2312号),西藏无电地区“户户通电”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定额补助80%(即22.352亿元),国家电网公司承担20%(即5.588亿元)。按照《关于共同推进西藏自治区主电网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纪要》,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向国家争取国家补助尽早到位。主电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组织建设,按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开展建设管理工作。

  水利系统独立供电局域网涉及35个县,“十一五”期间以电代薪工程共需投资11.76亿元,按中央对西藏的40条优惠政策,公益性投资全额申请国家投资。

  (三)太阳能普及工程

  1.建设内容

  太阳能普及工程主要包括太阳灶普及工程和被动式太阳房建设工程两个方面。

  太阳灶普及工程。2008年—2010年,在中央的支持和帮助下,为全区没有太阳灶的农牧民每户配备一台太阳灶,即26.77万台左右,实现全区农牧民每户都有太阳灶的目标,实现多能互补的目标。

  被动式太阳房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太阳能新技术的开发、试验和应用,形成规模生产,完善产业体系,进一步拓宽市场,降低系统造价,大力推广应用被动式太阳房技术、小功率光伏系统,扩大太阳能开发利用总量。根据西藏实际情况,被动式太阳房的设计要与当地的地域、民族建筑风格相结合,在不改变现有建筑的地域、民族风格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与建设,采用附加阳光间式被动式太阳房。根据西藏农牧民建筑的情况,在现有建筑上再加一附加阳光间,平均每户新建的被动式太阳房附加阳光间采光面积约为40平方米左右。2008年—2010年,全区8.25万户农牧民家庭大约新建被动式太阳房总采光面积330万平方米。

  2.投资与政府补贴

  太阳灶普及。太阳灶的投资已由中央全部落实。按照每户一台的目标,目前已部分配发到户,剩余部分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组织采购,我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发准备。

  被动式太阳房建设。到2010年底,西藏新建被动式太阳房每平方米造价为254.8元,被动式太阳房建设工程预计总投资8.4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占80%,为6.728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占20%,为1.682亿元。

  太阳能普及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规模
(万台、平方米)
 
总投资
(亿元)
 
备注
 
1
 
太阳灶
 
26.77
 
1
 
中央已落实
 
2
 
被动式太阳房
 
330万
 
8.41
 
其中中央投资6.728亿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682亿元
 
合计
 
9.41
 
中央已落实太阳灶资金1亿元
 

  (四)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推广工程

  我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依赖外省区供给。选择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替代能源,在交通较为便利、价格居民能够承受的地区,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上的中心集镇的辐射作用,逐步推广城乡居民业已接受并乐于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具体建设目标是:增加和完善加气站点建设,加强配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以拉萨市为龙头,稳步实施城市集中供气工程,扩大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和规模。

  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推广运用应以企业为主体,采取市场调节的方式,政府适当予以扶持。政府扶持的重点,一是加大对石油液化气供给站点建设的扶持,二是采取价格补贴的方式,鼓励农牧民群众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政府扶持和补贴的资金量目前难以准确估算。

  (五)固态生物质燃料推广工程

  1.建设内容

  在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地区采取强制措施,禁止砍伐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强制推广生物质燃料,以期生态环境的自然缓慢恢复。

  建设固体生物质燃料生产厂:2008年,开展生物质能源的资源状况调查及不同环境气候区的各种实验,测试环保指标,采集试验数据,开展西藏固体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研究,重点解决成本高、热效率低两大难题,为在西藏的生产、推广应用和建设固态生物质燃料加工厂提供科学依据。待技术成熟后,在林芝和拉萨两地分别建设固态生物质燃料生产厂,第一期将在林芝地区建设年生产能力为6300吨的固体生物质煤炭厂,随后在拉萨地区推广建设。预计2009年开始建设。

  推广运用:从2010年开始,陆续选择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的12个县作为示范推广县,力争将产品推荐给每个县10%的家庭试用。

  2.固体生物质燃料推广运用区域

  固体生物质燃料是一种重要的薪柴替代能源利用形式,适宜在海拔高于4000米以上、气候条件较差、生态环境极为脆弱、水能资源匮乏的藏西藏北地区广泛推广运用。其主要推广区域为:

  2010年,选择那曲地区的班戈县、安多县,索县、巴青县和阿里地区的日土县和革吉县作为第一期固态生物质燃料使用示范县,密切关注和收集群众对固态生物质燃料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随时解决群众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扎扎实实做好固态生物质燃料在西藏生产和使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六县的人口总数为156234人,按5口之家的标准折算为31247个标准户,每年每户消耗固态生物质燃料2007.5公斤。若能将固态生物质燃料推荐到10%的家庭使用,则此六县对固态生物质燃料的需求量为每年6273吨。

  2011年,增加那曲地区的比如县、嘉黎县、尼玛县、聂荣县和阿里地区的改则县和措勤县六个县为应用示范县。总人口为159466人,折算为31893个标准户,10%的家庭对固态生物质燃料的年需求量为6403吨。

  从2010年-2011年固态生物质燃料生产厂每年给示范县生物质燃料的供应量分别为:2010年6273吨,2011年12675吨。

  固 态 生 物 质 煤 炭 分 县 规 划

示范县 执行年度 人口数(人) 标准户户数(每户5人) 每户的年需求量(公斤) 10%的户数对固态生物质煤的需求总量(吨)
那曲地区
班戈 2010 32486 6497 2007.5 1304
安多 2010 32768 6554 2007.5 1316
索县 2010 34939 6988 2007.5 1403
巴青 2010 36169 7234 2007.5 1452
比如 2011 44293 8859 2007.5 1778
嘉黎 2011 24198 4840 2007.5 972
尼玛 2011 33853 6771 2007.5 1359
聂荣 2011 28526 5705 2007.5 1145
阿里地区
日土 2010 7230 1446 2007.5 290
革吉 2010 12642 2528 2007.5 508
改则 2011 16944 3389 2007.5 680
措勤 2011 11652 2330 2007.5 468
2010年6个示范县10%的家庭对固态生物质煤炭的年需求总量 6273
2011年新增6个示范县10%的家庭对固态生物质煤炭的年需求总量 6402
两年12个示范县10%的家庭对固态生物质煤炭的需求总量累计 1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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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固态生物质煤炭厂建设投资总额估算(不含5亩土地费用)

2009年在林芝地区建设一个生产厂所需第一期建厂投资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总额(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
 
398.80
 
509.74
 
建筑设计费
 
7.98
 
生产设备购置费
 
63.10
 
运输设备购置费
 
28.86
 
生产职工培训
 
3.00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
 
8.00
 
在拉萨市建设生物质煤炭厂共需投资
 
509.74
 

  在林芝地区和拉萨市建设一个占地5亩的生物质煤炭生产厂约需投资1019.48万元。建厂所需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4.投资与政府补贴

  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引进和鼓励相关专业企业投资建设生物质燃料生产厂。政府通过适当方式给予扶持,对生产生物质燃料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依托现有农资流通渠道和营销网络,开展生物质燃料的配送、销售服务。

  为使生物质燃料以较低的、老百姓乐于接受的价格出售,逐步扩大生物质燃料绿色能源的推广使用,政府对生物质燃料产品实行政府采购,并采取价格优惠的方式,对生物质燃料的推广使用给予政府补贴。生物质燃料供应商以不高于传统化石煤炭的价格销售产品,政府按生产成本给予补贴。

  按照现行价格测算,在西藏加工一吨生物质蜂窝煤的生产成本为1308.40元,市场上普通矿物蜂窝煤每吨的生产成本为429.00元,生物质煤炭在价格上明显没有竞争力。在西藏加工每吨机制木炭的生产成本为2484.40元。政府按每吨生产成本的50%给予补贴,即每吨生物质蜂窝煤补贴654.20元,每吨机制木炭补贴1242.20元。以生物质煤炭与机制木炭各半为标准,政府综合补贴标准为每吨生物质燃料补贴948.20元,按照建设与发展规划,固态生物质燃料生产厂每年给示范县生物质燃料的供应量分别为:2010年6273吨,2011年12675吨;政府2010年补贴594.80万元,2011年补贴1201.84万元。

  四、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依据

  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投资估算依据农、林、牧、环保、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有关预(估)算编制规定,以及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投资估算依据进行编制,主要参考了农业部《休牧和禁牧技术规程(试行)》(农办牧(2003)13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西藏自治区统一混凝土、砂浆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藏建造(2002)27号)、《西藏自治区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藏建造(2002)27号)等,并按照西藏自治区2006年现行价格进行估算。

  (二)投资估算

  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总投资约为58.11亿元(石油液化气和天然气推广未做投资估算)。其中,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投资8.72亿元,占总投资的15.01%;以电代薪工程投资39.7亿元,占总投资的68.32%;太阳能普及工程投资9.41亿元,占总投资的16.19%;固态生物质燃料推广工程投资0.28亿元,占总投资的0.48%.

  (三)资金筹措

  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总投资为58.11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47.14亿元,地方和企业(群众)自筹资金10.97亿元。

  西藏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国家投资
 
配套资金
 

 

合计
 

 

58.11
 
47.14
 
10.97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8.72
 
5.04
 
3.68
 
1
 
农村户用沼气池
 
建设农村沼气池20万座
 
7.6
 
4.4
 
3.2
 

2
 

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
 
示范推广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40处
 
0.4
 
0.24
 
0.16
 
3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
 
生态校园沼气工程100处
 
0.4
 
0.2
 
0.2
 

4
 

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沼气服务网点400个;初步建立健全各级农村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
 
0.32
 
0.2
 
0.12
 

 
以电代薪工程
 

 

39.7
 
34.11
 
5.59
 

1
 

西藏主网
 
全区共涉及32个县,“户户通电”工程
 
27.94
 
22.35
 
5.59
 

2
 

独立供电局域网
 
水利系统独立供电局域网涉及35个县
 
11.76
 
11.76
 

 


 
太阳能普及工程
 

 

9.41
 
7.73
 
1.68
 

1
 

太阳灶
 
为没有太阳灶的农牧民每户配备一台太阳灶,即26.77万台左右
 
1
 
1
 

 

2
 

被动式太阳房
 
全区8.25万户农牧民家庭大约新建被动式太阳房总采光面积330万平方米
 
8.41
 
6.73
 
1.68
 

 
固态生物质燃料推广工程
 

 

0.28
 
0.26
 
0.02
 

1
 

生物质燃料生产厂
 
在林芝和拉萨地区各建成一个年生产能力6300吨的生物质燃料生产厂
 
0.10
 
0.08
 
0.02
 

2
 

生物质燃料补贴
 
2010年6273吨,2011年12675吨的生物质燃料,按市场价的50%进行补贴
 
0.18
 
0.18
 

 

  五、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后,将使100%的县城以上城镇居民能够使用薪柴替代能源,50%的农牧民能够使用薪柴替代能源(太阳灶除外),每年可减少132万吨的薪柴或141.2万吨畜粪等能源消耗,使274.55万亩森林免遭破坏,年蓄水量0.82亿立方米,年固碳167万吨,年固沙6410万吨,产生氧气13.4万吨。同时,规划的实施,还可有效提高我区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使水能资源得到更有效开发利用,大幅度的降低畜粪、草皮等传统生物质能源的燃料消耗,增强秸秆等废弃生物质能的利用效率,有效减少对森林、草地的破坏,可防止草原退化和灾害的发生,改良土壤结构,有效缓解肥料、燃料、饲料三料俱缺的矛盾和草地退化的趋势,遏制草地土壤沙漠化趋势,改善项目实施区域的生态环境,使项目实施区域森林得到有效保护,草场盖度逐步提高,森林、草地生态功能得到逐步恢复,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等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保护,使整个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状态,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二)经济效益

  目前,牛羊粪市场价为400元/吨,薪柴市场价为600元/吨。以此标准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估算,户用沼气收益为1250元,20万户使用沼气的农牧民每年增收节支2.5亿元;太阳灶收益为1284元,25万户太阳灶的农牧民每年共增收节支2.21亿元;每户被动式太阳房每年节省燃料支出约300元左右,8.25万户使用太阳房采暖的农牧民每年增收节支0.25亿元左右;购买固体颗粒燃料支出1796.84万元;用电消费支出2000多万元。规划实施后,全区使用薪柴替代能源的农牧民每年可增收节支4亿多元。同时,随着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在我区规模化生产和服务网络的建立完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仅可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地方税收,还可带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改善西藏广大农牧区的生态环境,提高水能资源、太阳能资源、生物质能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西藏能源利用结构的调整,使生物资源、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增强西藏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规划的实施,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污染,减少疾病传播,降低居民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改变农村生活习俗和思想观念,有利于促进农村文明进步;可以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减少对生物质能的消耗,使农村以往视为废品垃圾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转化为清洁环保的沼气能源和高效的有机肥料;带动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牧民增收;可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牧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村小城镇发展,加快西藏小康建设步伐,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步。

  六、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保障机制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规划和重大政策制定、薪柴替代能源的开发与节约、薪柴替代能源对外合作等工作的领导,成立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跟踪问效、持续发展的工作格局。

  成立自治区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农牧厅、水利厅、环保局、农科院、电力公司、能源研究示范中心等职能部门或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加强规划的总体指导与统筹协调,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实施规划的保障制度和配套政策,实行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估,滚动编制项目规划,对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实行统筹协调。

  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负责代拟和代发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类事项,适时汇报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情况,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

  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业实施小组:沼气建设组、生物质能建设组、以电代薪组,分别由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水利厅和电力公司牵头组建,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二)实行特殊的引导和扶持政策

  1.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形成合理的利益导向机制,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是顺利推进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前提。一是要消除制约其它能源竞相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按照适用、经济的原则,形成有利于多能互补的能源政策法规体系。二是要区分竞争性和公益性能源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行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三是要加快推进管资产、管人、管事的国有能源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能源企业一线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四是要逐步创新政府投资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项目法人,以项目特许经营权为条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能源建设与推广运用步伐。

  2.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一是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牧区能源建设资金投入。适当提高薪柴替代能源项目投资在能源总投资的比重。引导国债投资向薪柴能源替代项目倾斜。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安排向薪柴能源替代产业和项目倾斜。设立5000万元专项滚动资金,作为薪柴能源替代发展调剂资金,用以解决没有相应经费来源渠道的其他事项。二是突出重点,保证农网改造工程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及时、足额到位,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建设沼气和生物质燃料生产基地,力争使沼气、生物质煤炭等替代产品在实施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中率先取得突破。

  3.实施激励政策

  (1)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形式可分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产出补贴(即根据产量进行补贴)、用户补贴(即对消费者或用户进行补贴)。在试行阶段主要采取产出补贴和用户补贴两种形式。如对农牧民购买薪柴能源替代设备(主要是建设沼气设施和兴建、购置太阳能设备)或产品(主要是固态生物质煤炭、农牧区小水电)的,比照化肥补贴等现行财政支农补贴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通过生态效益补偿等渠道统筹安排。补贴对象仅限于农牧民。

  (2)实行财政贴息政策。通过提高贴息标准,增加贴息资金总量,扩大银行支持薪柴替代能源项目建设的信贷规模,降低薪柴替代项目的成本费用,确保银行信贷运行安全。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对象仅限于从事薪柴能源替代项目建设的经济实体。

  (3)财政担保政策。运用贷款担保,对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项目或具备还款能力企业开展与薪柴替代能源直接相关的生产与销售,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予以支持;对农牧民开发薪柴替代项目,通过农牧民贷款担保资金解决。担保资金每年滚动使用。

  (4)政府采购政策。在实施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对普遍适用的设备、关键技术和影响广泛的替代项目,符合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实行政府采购。

  4.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1)推行薪柴替代与农牧民利益密切相关,容易与传统生活方式和习惯心理产生冲突,必须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对相应项目的推广应用实行逆向调控。依照行政管理权限,由不同层级政府制定推行薪柴替代的法规、条例,逐步减少或禁止传统薪柴能源的采集与消耗。采取补助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鼓励项目区群众参与薪柴替代,对参与替代的按政策给予补助,对违反政府规章、条例、命令要求的给予处罚。

  (2)设立禁采、禁伐区。各地(市)、县(市、区)、乡(镇)应根据薪柴替代规划实施进程,及时对森林、草场、山坡、田地等实行区域禁采、禁掘、禁伐,并实行专人值守、群众监督,防止薪柴替代后传统能源消耗依旧甚至有增无减,保证还柴入林、还草入场、还(秸)杆入田、还粪入地。

  (3)建立考评制度。在地(市)、县(市、区)、乡(镇)层层建立薪柴替代规划实施进度考核制度,将减少和禁止传统能源消耗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对相关党政负责人进行考评,做到责任到人。

  (三)建立项目管理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

  1.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1)前期工作

  增加勘查投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各地市政府部门应增加对本地太阳能、生物质能(主要是沼气能、植物颗粒燃烧能等)、天然气、液化气、小水电、风能、地热能等资源调查的投入,全面掌握本地可利用资源状况,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科学选择和发展当地的薪柴替代能源。

  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规范开发和建设秩序。建立和完善薪柴替代能源规划调整与公开发布制度。滚动修订薪柴替代能源发展规划,公开发布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使用薪柴替代能源的农牧民,政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贴。严格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办法。

  (2)建立应急体系,提高安全保障

  项目建设时期,加强与使用薪柴替代能源的农牧民之间的沟通,协调解决农牧民在使用薪柴替代能源过程中的困难。技术人员应主动、定期上门服务,帮助农牧民安全、有效地使用薪柴替代能源。为此,应建立薪柴替代能源技术服务与日常维护机构。具体措施为: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借鉴内地薪柴能源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引进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和参与我区薪柴替代项目建设。目前在沼气示范中已有成功事例。

  培养专门人才。西藏大学等区内高中等院校应积极调整专业设置,跟踪实际需求,培养太阳能应用技术、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小型水电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地热能发电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造就西藏各地薪柴替代能源发展的生力军。大专院校特别是相关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应面向实际,加大招收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的力度,定向培养一批薪柴能源技术应用和管理人员。

  加大技术培训。项目建设时期,应高度重视薪柴替代能源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经费可以从现有的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解决。区内中高等院校、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自治区农牧、水利、电力等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或提供薪柴替代能源方面的技术培训服务。组织薪柴能源替代项目区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实施薪柴能源替代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技术骨干、生产能手和运行维护与经营管理人员。

  通过上述措施,力争五年内,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当地薪柴替代能源技术服务与日常维护的技术队伍;十年内,建立一个能够承担薪柴替代能源工程建设与研究开发的专业机构。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

  (1)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科研开发、设施投入和安全技术改造,为安全生产提供设备、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2)健全监管责任制度。一是建立设备检测、维修的经常性制度,确保能源项目的正常运转。二是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价格监管,禁止价格欺诈、价格操纵等行为,维护正当的价格秩序。四是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形成制度设计、供应、检验和改善的动态决策机制。

  3.加强技术服务与日常维护

  (1)利用“三网融合”和建设农牧区综合信息网络的有利时机,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设覆盖供应、转换、消费、储存的薪柴替代能源信息服务综合网络平台。

  (2)由能源科技主管部门和能源生产企业共同参与成立薪柴替代能源专家咨询库,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联议咨询制度,同时,参照科技特派员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服务。

  (3)积极引导农牧民组织各类专业能源协会,鼓励协会成员走村入户服务薪柴替代能源产品或设备用户。对协会成员建立乡、村、户三级服务登记卡,并根据其服务量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作为劳动报酬。

  (4)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的间接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成员组建独立核算的能源服务中心或能源服务公司。加强服务主体的资格认定、行业自律和执法监督。

  4.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

  (1)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体系的宣传,为全面推进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宣传薪柴能源替代发展战略方针,努力使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战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编发薪柴替代能源发展政策法规、技术维护等解读手册,确保一户一本。

  (4)以县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使乡村干部成为直接面向农牧民的宣讲主力军。

  (5)适时组织宣传媒体加强典型报道,形成典型引路、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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