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湘潭市的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列入此次清洁能源整改范围内的33家市级单位中(共计88台套锅炉133.475蒸吨),经过改造已有23家单位(共计71台套锅炉101.40蒸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并投入运行,可实现减少标煤5.4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2550余吨/年。市城区大气环境已有明显改观,空气优良率已从2007年的69%上升到86%。
目前,湘潭市清洁能源推广工作整体较顺利,但仍有部分单位因环保意识不高、改造资金紧张、安装进度迟缓等原因,燃煤锅(窑)炉改造工作未完全到位,影响了湘潭市清洁能源推广工作的整体进程。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湘潭市环境保护局一是与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电视台、湘潭都市频道、湘潭法制频道等省市多家新闻单位联系,对清洁能源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滚动报道,使市民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清洁能源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未完成企业加快进度;二是在11月10日整改期限之后,由湘潭市人民政府罗正良副秘书长任指挥长,联系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为其一个月的大型执法行动,对逾期不能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单位采取断电、停水、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