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根据互联网和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自2009年起,深圳市政府将连续7年,每年为两个产业各集中5亿元,分别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两大产业发展。
据了解,《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提出的发展目标为:“2009-2012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50%,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2012-2015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40%,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据悉,《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希望促进新能源产业成为深圳“新兴支柱产业”,提出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2500亿元以上,年替代传统能源1500万吨标煤以上,相应减排二氧化硫1.3万吨、氮氧化物2.8万吨、二氧化碳2500万吨以上。
记者了解到,两份规划分别提出扶持措施。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将予以最高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转移资助。互联网企业承担并在深圳实施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任务,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开发促进、应用拓展、产业服务五大工程。
中国能源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