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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减排实现历史性突破

  2月9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宁夏2010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17万吨,比2009年(12.25万吨)下降2.74%,比2005年(14.27万吨)下降14.72%;二氧化硫排放量31.08万吨,比2009年(31.42万吨)下降1.06%,比2005年(34.30万吨)下降9.38%。这两组数据的下降,标志着宁夏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5年来,宁夏为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宁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大力实施工程减排,严格落实结构减排,不断强化管理减排,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增到减的历史性突破。

关注一

  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银川、石嘴山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银川有32项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

  据介绍,自2007年以来,宁夏已连续4年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双下降”。2007年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44%、2.84%、9.8%、1.06%和3.5%、1.53%、5.03%、2.74%。2009年,宁夏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十一五”期间,宁夏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单位GDP排放量)均以年均20%的比例下降。据统计数字显示,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由2005年的0.0566万吨/亿元下降到2010年的0.0189万吨/亿元;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由2005年的0.0235万吨/亿元下降到2010年的0.0074万吨/亿元。与”十五”末期相比,全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分别下降66.6%和65.8%。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116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2.1%,比”十一五”增长近1倍,污染治理投入比例在全国排名前列。

  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黄河宁夏段已连续4年保持Ⅲ类以上良好水质。2010年,黄河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浓度值较2005年分别下降28.0%和29.5%,全面达到国家”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比2005年分别下降4.2%、12.0%和45.8%。

  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逐年增加,2010年优良天数所占比例,分别由2009年的89%和87.4%提高到91.0%和87.9%,两市平均优良天数所占比例比2005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已连续5年在西北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银川市有32项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顺利通过了环境保护部考核组的验收。

  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成自治区环境预警应急中心、黄河宁夏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自治区及5市6个污染源监控中心、自治区及各市县”12369″环保举报热线。覆盖全区的重点污染源监控和环保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配置环境执法装备近千套。

关注二

  减排成为调控约束性指标
  将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纳入考核5市政府重要经济发展目标和责任书主要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污染减排工作,就污染减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多次在全区有关会议上强调,宁肯牺牲GDP,也要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王正伟指示修订了自治区节能减排”十大铁律”(涉及”一票否决”等10项内容)。

  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在宁夏环保工作材料上批示:”宁夏环保工作在万元GDP能耗很高的情况下,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艰巨任务完成的背后,凝聚着广大环保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体现了宁夏环保工作上了新水平,宁夏人民高兴。全区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为宁夏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希望在’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再接再厉,为宁夏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再做贡献。”

  自治区党委每年都把污染减排目标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和5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出台了节能减排”十大铁律”和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30条措施等文件,连续4年将污染减排相关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理的10件环保实事的主要内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在立法时明确总量控制的法律地位,将总量控制、区域限批和超总量法律责任等列入地方性法规条款,从法律上保证总量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并且每年都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自治区政协多项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提案得到认真落实。

  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将污染减排目标和主要措施,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下发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且将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纳入考核5市政府重要经济发展目标和责任书主要内容,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约束性指标和政府效能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政府和环保厅每年分别与各市政府、有关县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和重点减排工程等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严格考核。自治区政府在每年环保工作会议上,对2010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完成上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自治区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奖励。”十一五”期间,共安排”以奖代补”资金超过5000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各有关部门、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注三

  提高设施管理运行水平

  成为西北地区第一个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区,实施”绿色电力调度”。

  宁夏环保厅厅长冯志强表示,宁夏在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过程中不存在”急刹车”现象,没有给全区经济和企业带来创伤。”

  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宁夏不断创新污染减排工作,大力加强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进了污染减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不仅为完成宁夏“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驱动,也为宁夏做好“十二五”污染减排大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宁夏紧紧围绕电厂脱硫、造纸企业碱回收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三大减排工程建设,共安排污染减排重点工程249项,实际完成了278项,超额完成11.6%。

  全区所有100MW以上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建成投运,所有新建火电机组全部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全区脱硫机组装机达到9484MW,占全区火电总装机的91.3%,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区7家造纸企业全部建成碱回收设施和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造纸废水治理走在了西北地区前列。

  全区19个县级城市全部建设污水处理厂,5个地级市均建设中水厂,成为西北地区第一个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区。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1.2%,比2005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区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万千瓦,关停马铃薯淀粉企业1900余家,关停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废纸造纸企业60余家。全区还关停小炼油企业43家,淘汰了铁合金7万吨、电石12.39万吨、烧碱2.5万吨、炼铁57万吨、炼焦40万吨、水泥270万吨、味精3.9万吨等落后产能。

  编制了《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现场检查指南》,规范了现场检查内容。不断完善并严格实施了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前置审批制度,污染减排项目月督察、月调度会议和定期通报制度等8项制度。对减排工程进展缓慢的进行预警,对重点工程不落实的限期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区域限批。

  建立污染减排激励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并将环保部门核定的火电燃煤机组投运率,作为物价部门扣减脱硫电价和电力主管部门火电调度的依据。自治区环保厅建立减排项目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列入污染减排计划的各类污染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和减排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警告、通报、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区域限批、停产整治等措施,保证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在2010年9月底前,对全区所有建设脱硫设施的火电企业旁路烟道挡板完成铅封,通过强化管理措施,提高火电厂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氧化硫削减率。

  全区先后制定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考核管理办法》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监督考核办法》。对100家国控、100家区控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对18家重点企业同步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和地级市“三级”监控网络。

  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西北电监局等5个部门,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绿色电力调度”,优先安排脱硫设施投运率高、脱硫效率高、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机组上网发电。率先建立并实施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进度警示制度。

  银川市对全市污水处理厂采用“TOT+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运作,提高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石嘴山市引进专业环保运营公司,提高了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管理运行水平。自治区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编号、统一标准的方法,对全区规模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档板实施铅封,提高了火电企业综合脱硫效率。

  为了尽快提升污染设施管理运行水平,在石嘴山市试点推行了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制定了第三方运营管理规范。建立了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减排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减排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形成了“分行业、抓重点、多频次”的环境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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