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能源网讯:发改委网站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通知表示,除云南省和四川省未作调整外,29个省份均下调了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1.4分/度。
可再生能源发电获益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通知表示,自今年9月25日起,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其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5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分;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
发改委强调,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解决上述电价调整的资金来源。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从发改委的举措来看,并不完全是因为煤炭价格下跌而下调上网电价,更有扶持新能源行业发展、减少火电发电以降低污染,提升环保水平的意图。从整个能源发展规划来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将迅速提高,降价也有利于筹集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基金,因此整体看利好环保行业中的脱硝设备和新能源的光伏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