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6日,振华新材发布公告称,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11.82亿元到约11.62亿元,同比减少92.93%到91.3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0 万元到 10,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16,247 万元到 114,247 万元,同比减少 93.19%到91.58%。
公告指出,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去库存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滑,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公司充分利用多年累积的技术优势积极做好客户服务,但业绩仍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振华新材成立于2004年4月,2018年由深圳市整体迁移至贵州省贵阳市,主要经营场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控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振华新材;股票代码:688707)。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