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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出台

近日,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据悉,哈尔滨市城区生活垃圾将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哈尔滨市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为,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实施步骤包括示范筹备、创建示范、扩大范围和全面推广四个阶段。其中,今年5月开始至年底为创建示范阶段,将选取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南岗区跃进、松北区松安3个街道办事处共计60个小区(既包含物业管理较好的小区,也包含基础条件较差的自管庭院和棚户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道里、南岗、松北区委、区政府等10家党政机关,群力兆麟第二小学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松北校区等3家学校以及群力远大、南岗松雷和松北大福源等3家商超,共76处试点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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