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对“十堰市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核准前公示。
据公示显示,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设在房县化龙堰镇长望村,主要建设内容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800吨/日,其中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00吨/日,预留项目二期。拟建一期项目通过垃圾焚烧后产生的余热发电,设1台500t/d垃圾焚烧炉,配置1台10MW凝汽式汽轮机+12MW发电机组及配套烟气处理环保设施等。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长投康恒房县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总投资为29996.4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999.41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申请银行贷款为23997万元,占总投资的80%。
具体内容如下:
十堰市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水平,拟在房县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予以核准前公示。
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设在房县化龙堰镇长望村,主要建设内容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800吨/日,其中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00吨/日,预留项目二期。拟建一期项目通过垃圾焚烧后产生的余热发电,设1台500t/d垃圾焚烧炉,配置1台10MW凝汽式汽轮机+12MW发电机组及配套烟气处理环保设施等。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长投康恒房县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总投资为29996.4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999.41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申请银行贷款为23997万元,占总投资的80%。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五科,传真:0719-81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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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A号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