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压力增加、经济和就业增长乏力的背景下,绿色能源和绿色经济已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G20自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议题。G20杭州峰会,是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通过《巴黎协定》之后召开的首届G20峰会,也是中国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后的最高级别峰会,积极推动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绿色能源发展和绿色经济增长。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分析,G20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占比高达80%。虽然各国国情和各自发展阶段不同,G20成员普遍认为可再生能源对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和落实《巴黎协定》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国家都已制定了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或消费量比重目标。2016年6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的G20能源部长会议致力于在G20框架内并推动更大范围能源合作、应对能源环境挑战,通过了G20能源部长会议《北京公报》以及《G20可再生能源自愿行动计划》等文件,鼓励成员国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利用领域的投资,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所占比重大幅提高,进一步彰显了G20以行动引领和推动全球能源变革的决心。
全面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各国电力、交通和建筑部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加快储能、电动汽车和现代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的技术发展和部署,推动电力系统转型及能源系统一体化。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和巨大的挑战,G20成员应在G20框架内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可再生能源知识共享、能力建设、技术研发、融资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IRENA研究显示,若要在2030年前实现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翻一番,需要将全球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规模增加至1.3万亿美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6年初的投资者气候风险峰会上也呼吁 “2020年前将清洁能源的投资规模扩大一倍”。但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仍然面临障碍。
G20能源部长会议提出,各国为加大可再生能源投资营造更好的环境,鼓励全球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投资。G20可持续能源工作组应与G20投资和基础设施、贸易和投资以及绿色金融等工作小组、私营部门加强合作推动。
“一带一路”沿线分布着世界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是未来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增长的主要地区。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这些国家都迫切需要找到一条较为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大力推动该地区新能源投资建设和开发利用具有广阔前景和重大影响。2016年G20能源部长会议同意将助力发展中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源规划以及农村电气化领域的能力建设作为优先级任务,使发展中国家获得更先进、高效、可靠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基础设施投资,解决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区、亚太地区数亿人的用电问题,到2030年要确保普及负担得起、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方,我国可积极与沿线国家开展新能源技术、产业链和投资贸易合作,既有利于帮助沿线发展中国家加快能源绿色转型,也有利于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