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申报2023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广西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拟通过竞争性配置新增建设指标,陆上风电为12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300万千瓦。
项目需承诺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其中陆上风电配置比例为20%,光伏配置比例为10%。新型储能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根据上述配储要求,此次竞配将带来储能需求2.7GW/5.4GWh,分别是陆上风电配储需求2.4GW/4.8GWh,集中式光伏需求为0.3GW/0.6GWh。
《通知》还要求:
新型储能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效运行年限不低于10年。
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 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充放电次数不低于6000次。
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服务时间从项目并网之日计起。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