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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资产交易的机遇 新能源资产交易活跃

新能源装机在十三五实现的是“从无到有”,而不是“从少到多”,同时,近年来并网的标杆项目股权转让一般为权益转让交易。

伴随地方能源企业和财务投资人对新能源资产的日益青睐、以及全国各地累计投运项目的逐步积累,未来的风光资产交易、权益转让必将日益活跃。与三北地区项目相比,投资人对中东部地区的风光项目具有如下“比较优势”:

从电量来看,全额上网,保障小时数,无限电或少限电,因此可以采用理论发电小时数作为长期发电量假设;

从电价来看,电价高,无需参与电力交易,因此可以采用风电标杆电价作为长期电价假设,只需考虑补贴延迟取得风险。

基于这样在较高的标杆电价下,即也可以满足行业通用投资回报要求,并留有充足的溢价空间。

十四五期间,我国大多数中东部地区省份电力供需格局将会有两大改变:

一是,在经济中速增长、电能替代效果尚未显现、特高压建设提速、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多重影响之下,整体上各省电力供小于求的可能性较低,部分地区还会出现发电侧限电风险,或在本地供需平衡的情况下影响了三北地区外来电的消纳预期。

二是,实现平价的陆上风光不论在装机还是发电量中的占比均会再上一个台阶,对电网级系统成本的影响加深。针对第一个问题,结合电力交易市场化进程,预计越来越多的中东部地区省份会陆续出台保障小时数政策,超过保障小时数部分的新能源电量需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消纳和结算。针对第二个问题,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将会成为新能源项目必须考虑的成本,而目前估值中,投资人容易忽略。最初的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地区上集中在东北、西北等电力供过于求的省份,时间上集中在冬季。近两年,在地区和时空均有蔓延趋势,度电分摊金额也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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