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全区50.46%的国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在草原森林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再新上矿业开发和风电、光伏项目,停止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
内蒙古的新能源资源得天独厚。在12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焦佳介绍称,自治区风能资源条件居全国首位。全区70米高度风能资源量约为15亿千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353瓦/平方米,是全国唯一平均风功率密度超过350瓦/平方米的省区;太阳能资源也是全国最丰富的区域之一,太阳能年总辐射量4800~6200兆焦/平方米,年日照时数在2600~3400小时之间,资源丰富和较丰富地区面积约7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1%,是全国高值地区之一。
截至2020年11月底,内蒙古全区风电累计装机3097万千瓦、持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168万千瓦、居全国第七位,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4000万千瓦,占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的9.3%,在全国装机规模最大。预计到2020年底,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5000万千瓦,比2015年增加1852万千瓦、增长58.8%,超过全国风光总装机容量的十分之一。
焦佳在前述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将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设全国最大的新能源基地。坚持本地消纳和大规模外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继续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生态优先,是今年以来内蒙古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的主基调。
1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曾强调,2020年将加强绿色内蒙古建设,包括“从严控制草原核心区新建风电、光伏和矿山项目,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矿区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和风电基地。”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将“结合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及区内消纳能力等条件科学统筹做好风电、光伏发电等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约束,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原则上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布局风电、光伏电站,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