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华电集团的250万千瓦的主机招标“惊”了一次,一个标段的招标,主机功率和风轮直径不一,大致属于对等的混搭范围。功率从2.5兆瓦的130米到5兆瓦的161米及以上,安装有单一功率机型的容量分为62.5和437.5兆瓦两种。
特别要指出的是其表格项目有一段说明: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型号、容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容量和型号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这段说明文字有几个表达意思:
1. 框架式招标表达为供货时间不定,一般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供货周期是一个较长周期内的带有不确定性的供货;
2. 主机型号即功率和直径,容量即对应采购数量,招标范围即供货范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3. 第一种机型看似客户还有存在安装于极大风速一类等级的风区可能;
4. 产业政策的影响已经深入到风电场开发的不确定性;
5. 框架式协议有一个比较大的可能性就是未来中标的供应商应该是更为集中,这样不但好管理,这样给供应商由于机型和容量的不准确性导致带来的意外损失降低;
6. 目前机型及其产业链分布较为广泛的主机厂投这样的标应该比较占优,因为其成本和相对的质量控制能力较强。
21年的到来,后面新能源还要快速发展,必将会出现许多不一样的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