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新能源行业补贴政策,稳定行业预期,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对于不具备条件放弃补贴的项目,可考虑按合理小时数获得补贴,《通知》中明确四类电价区合理利用小时数: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我们上次测算了山西省按照合理利用小时补贴后,收益的差异对比分析,这次我们测算四类电价区的另一个平价高电价省份——山东(0.3949元/kwh)。
山东省主要位于平原地区,以鲁西为例,由于地基较差,多数风电场需要考虑桩基基础,同时使用高塔筒,所以鲁西地区平原风电场较上期的山西山地风电场,造价上并无太大优势。
测算边界条件:山东省某项目容量50MW,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000元,资本金比例20%,长期贷款利率4.9%,运营成本参考《风电场项目经济评价规范》(NB/T 31085-2016)。
下面我们针对合理利用小时数与全额补贴的收益进行对比分析。按照每年补贴1800小时,补贴20年,共36000小时的方式来测算。分析不同电价下收益的差异。
合理利用小时数与全额补贴的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表
注:上表测算结果是在补贴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得出,至于项目是否依然存在补贴延迟的情况,不在此次的讨论范围内。
由上表可知,合理利用小时数政策对收益的影响比较明显,收益率比正常补贴下降低1.0%-7.3%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