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中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中东镇购置文化体育器材及太阳能路灯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TCB(2016)123号
二、谈判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购置王子庄村三组太阳能路灯30盏。
2、购置王子庄村综合文化室,文化广场文化体育器材及设备。
三、采购预算金额:¥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四 、 谈判 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及方式 :
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0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七、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1日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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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3900 3012 2000 0342 05
谈判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谈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电话 及地址 :
采购人:中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大忠 联系电话:13993740707
地 址:中东镇政府所在地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9425168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十一、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 是否为PPP: 否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