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编制背景
近年来,风机设备更新迭代较快,风电项目核准后因设备选型变化而造成装机容量、总投资增减情况较多,为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促进风电有序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了《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是严格项目核准程序
项目前期应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避免项目在取得核准手续后因涉及敏感因素对建设方案进行大规模调整。拟开发建设的风电项目应纳入年度建设方案,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核准报告及要件进行初审,省能源局根据相关规划及年度建设方案负责做好项目行业审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风电项目核准工作,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等方面进行核准批复。
二是优化项目变更程序
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规模变化需要办理核准变更的情形,优化了项目变更程序。风电项目总规模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决策和调整实施,不作为项目核准变更事项管理。
三是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方面加强监督,项目所在州(市)是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主体,督促风电开发企业落实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质量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