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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陕西镇安县回龙镇和坪村6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分公司商地电函【2016】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安聚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贫困户入股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贫困户入股80%、企业自筹20%,招标人为 镇安聚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安县回龙镇和坪村6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

2.2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回龙镇和坪村;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600KWp,安装面积约为1万m2。安装光伏电池组件采用260WP多晶硅组件,项目与枣回10千伏并网,接双向计量表,监控系统,信息无线上传至镇安县供电局调度室和商洛市光伏发电管理平台;

2.4招标范围:光伏电站至并网接点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培训、并网、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0天;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近三年(2013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请投标人与 2016年 11月 8日至 2016年 11月 14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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