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南亚公司所属风电一期公司历时3年,近期终于在巴基斯坦胜诉,避免税务损失3600多万元。
具体情况回顾如下:
2017年:
2017年,伊斯兰堡税务局向南亚公司所属风电一期项目公司(Three Gorges First Wind Farm Pvt,以下简称“TGF”)发出征收7.95亿卢比(折合3,614万人民币)预扣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其中,税务局认为TGF项目建设的EPC承包商作为联营体中标,虽然EC合同部分的承包商已取得税务局的免税证明,但税务局认为联营体为一个纳税人,对联营体项下的EC合同承包商取得的免税证明不予认可,因此要求TGF对EPC承包商联营体代扣4.19亿卢比的所得税。
2019年:
南亚公司、TGF先后二次申诉,经过努力,2019年6月21日,税务局重新向TGF发出征税通知,其撤销了对EPC承包商联营体的4.19卢比征税的认定,同时取消了建设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费及其他项目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7.25亿卢比征收要求;但其认为对支付给国家开发银行的管理费和前端费,不包括在中巴双边税收协定中免税的利息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需按照12.5%预扣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6,961万卢比(折合316万人民币)。
2020年: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损失,南亚公司联合TGF和税务顾问,快速反应,积极商量对策,经过新一轮的税务申诉,税务局终于同意撤回全部征税决定。
这场诉讼历时持久,南亚公司税务团队、TGF财务团队和税务咨询顾问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不仅避免了巨额损失,更重要的是,按照巴基斯坦案例法的司法理念,为南亚公司投资建设的卡洛特、科哈拉等大型水电项目税务争议的处理,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参考案例;同时,这次胜诉的胜利说明巴基斯坦的税收实践更加规范,极大地增强了私人投资者的信心,也为中巴经济走廊的其他项目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避免数千万损失!中国风电企业在国外胜诉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中国能源资讯网 » 避免数千万损失!中国风电企业在国外胜诉了!
相关推荐
- 欧洲浮动光伏发电项目准备与北海海上风电场整合
- 云南14.27GW新能源指标下发:光伏11.23GW,风电3.04GW
- 长安新能源青树嘴100MW风电项目开工
- 风光电项目投产720万千瓦!中国华电上半年交出亮眼“成绩单”
- 湖北石柱火风储一体化二期项目顺利通过首次质量监督检查
- “两山”画卷|中国大唐第一台风机
- 内蒙古华电察右中旗新能源项目风电机组全部吊装完成,冲刺全容量并网
- 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风电项目赞克尔迪风场实现“250万安全工时”
- 中广核吉木乃县黑山75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顺利开工
- 湖南灵官二期风电项目顺利开工
- 民权公司10万千瓦风电项目首并机位混塔“首环”吊装成功
- 能投股份通泉风电场扩建项目首台机组吊装完成
- 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首批机组并网投产
- 河北崇礼区石嘴子乡200MW风电项目启动竞配!
- 倪真与中电建协会长王思强会谈,深化科技研发等领域合作
- 中国华电“乌江水风光一体化智慧调度决策运营”入选首批央企人工智能战略性高价值场景
- 30MW!广西博白谷王嶂风电场项目获核准
- 中建中环时代绿能金乡县兴隆镇235MW风电项目(一标段)正式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