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要求,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风电场二期49.5m风电项目,目前已委托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风电场二期49.5m风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时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化德县长顺镇草原丽都小区
联系人:陈莉华
电话:*******
e-mail:xf@sinofon.cn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曙光培训大厦13楼
四、项目建设概况
为了发挥本地区的风能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实现自治区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拟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村建设内蒙古化德县三胜风电场,风电场规划容量为100mw。一期风电场建设容量为49.5mw,于2011年6月全部风机并网发电;二期风电场位于一期工程的东南侧,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乌兰察布市东北部,建设规模为49.5mw。二期工程由投资单位在内蒙古化德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内蒙古华时风电有限公司承建。
本项目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因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风电场二期49.5m风电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内蒙古华时风电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