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的规定及国际规则的要求,经审核,鉴于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如意河风电场等6个风电项目(详见附件)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满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要求,因此同意变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参与方。6个风电项目名称如下:
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如意河风电场
天润富蕴风电场49.5 兆瓦风电项目
哈密东南部风区200 万千瓦风电项目烟墩第二风电场项目
天润夏县泗交镇49.5 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天润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三期49.5 兆瓦风电项目
天润布尔津风电场二期49.5 兆瓦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