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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苏交控云杉清能高速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组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703AS2108

  1、受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苏交控云杉清能宿淮盐高速郭猛、九龙口、车桥、古盐河、成子湖、洋河6个服务区+高速公路公司;沿江高速芙蓉、新桥2个服务区;连徐高速刘集、敬安、大沙河、议堂、邵楼、港头、青山泉、东海、锦屏山9个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组件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全国领先的路桥管理服务平台、行业领先的实业发展平台。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于2016年成立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入清洁能源行业,并以此为平台,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积极探索“交通+光伏”高速路网清洁能源体系,促进交通绿色发展。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

  项目位于江苏省宿淮盐高速、沿江高速、连徐高速,拟利用服务区和高速公路公司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预计总安装容量3922kW。

  2、本次招标标的:多晶硅组件。

  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

  3.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本项目采用多晶组件。投标人2014年9月(含)至今转换率≥16.5%的多晶组件供货业绩不少于300MW;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多晶组件年产能500MW以上;

  3.5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必须取得一个TUV、UL、CGC、CQC或PCCC等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冻结;

  3.7投标人必须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时起(北京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5: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为现金或者电汇。若为电汇购买,请将电汇底单、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项目名称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公开开标仪式将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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