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延期获湖北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0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项目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原文如下: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华润电襄阳字〔2018〕2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湖北省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503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0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项目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请据此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