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宣布中国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光伏产品对其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微量,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再审调查。
该案自2014年5月14日立案以来,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指导下,机电商会组织中国企业积极应对,促使调查机构于2015年10月6日对原审终止调查,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对澳大利亚产业造成的损害及阻碍可以忽略不计。在之后发起的再审程序中,机电商会继续组织企业积极抗辨,配合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积极交涉,最终再次获得该案终止调查的胜利,为我光伏企业保持和开拓澳大利亚市场争取到了宝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