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山西省2017年晋北三市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7年01月25日
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和《关于晋北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6〕389号)要求,我委组织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山西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各市发改委及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结合三市风能资源、电网接入条件,项目前期工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布署及决定等因素,在三市发改委上报排序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研究,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晋北三市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晋北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6〕389号)“晋北风电基地每年投产规划不宜高于200万千瓦”的要求,现予下达2017年度晋北三市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由开发建设计划和开发备选计划两部分组成(详见附表)。为按国家及省要求保证项目按时核准,及时投产,我委将对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核准前置手续,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的,我委将从开发备选计划中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调剂。
二、风电年度开发方案已列入国家对我省年度考核内容,我委将依据纳入年度开发方案的风电项目进展情况对各市进行考核。对年度核准完成率低于80%的市,在上年度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建项目规模。
三、请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对附表中所有项目土地预审、环评批复、规划选址等手续的办理,支持和推动我省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请国家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公室按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工作,重点对项目核准过程中违法违规倒卖批文、设备招投标、质量监督、项目接入电网以及建成后的并网运行等工作开展监管,以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进行,以及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接入电网和所发电量的全额优先上网。
五、请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晋北地区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中项目的核准和投产时间,编制配套项目的接入工作方案。各风电企业要及时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报送接入系统方案,电网公司根据风电项目的建设进度协调落实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工作,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六、各市发改委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开工前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市和企业,核减下一年度风电开发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