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就林州市区域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集中采购(约200MW)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标准化厂房屋面光伏项目,现就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集中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招标范围:
标段/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800C12N0945 光伏可研 本次采购为河南省林州市区域范围内屋面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集中采购,项目规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6MW及以下;第二类6MW以上 12MW及以下;第三类12MW以上 20MW及以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
(a)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不是承担本项目咨询、审图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三个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数量。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8年4月3日下午16点00分止;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