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此前三批次共1.52G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情况,同时报送2021-2023年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开发规划将重点与偏远地区、电网薄弱地区、工业园区等用电需求相结合,与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形成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的风电发展格局。
《通知》要求,申报分散式风电项目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意一种模式;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
在并网点方面,《通知》要求110千伏(蒙东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