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甘肃省张掖市发改委发布《张掖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
《方案》表示,全面落实市上“龙头带动,坚持大型化、基地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防止碎片化、开天窗”的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发展思路,确保新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方案》,张掖市“十四五”第一批(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指标为24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140万千瓦,风电100万千瓦)。原则上企业在同一区域申报规模不得低于30万千瓦,同一区域企业不得超过3家。对于已经建成的风电光伏发电基地,要鼓励大型企业就近收购兼并形成规模优势。
申报企业可为具有发电资质的行业头部企业或发电企业+制造企业、发电企业+其它实体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企业数量不能超过3家,申报企业实力以世界500强(2020年)、中国500强(2020年)、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2020年颁布)排名评价。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对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所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同一项目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且同一集团申报项目总数不能超过3个,超过数量的一概不予受理。子公司申报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的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
另外,《方案》称,为便于企业做好项目经营,入选企业原则上应须在张掖市注册项目开发建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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