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方案》指出,加快陆海风电开发。制定新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4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预留南、北海上风电场址至市区通道走廊。“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金山、奉贤、南汇海域项目,启动实施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十五五”重点建设横沙、崇明海域项目,建成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结合各区沿江沿海、工业、港口、旅游岸线区域资源,建设分散式风电。2025、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力争分别超过262、500万千瓦。
布局市外清洁电源基地。加强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省份合作,在市外布局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和配套调峰电源,力争“十五五”中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入沪清洁电量400亿千瓦时。
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推进城市东侧江苏—崇明线路和西侧黄渡—泗泾—新余、东吴—黄渡—徐行“双改四”线路建设,加强上海500千伏电网与华东电网互保互济能力。加快布局大容量海上风电输电通道,“十四五”先行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崇明北通道,消纳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十五五”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浦东南通道,消纳更大规模深远海风电。
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方面,《方案》明确,要改善新能源发电涉网性能,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精度、风能、太阳能资源预报准确度和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精度,提升风电、光伏发电主动支撑和适应电力系统扰动的能力。聚焦开展可控核聚变技术、海洋能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重型燃气轮机技术、超大型海上风机研制技术、钙钛矿等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以及大容量、高密度、高安全、低成本新型储能技术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