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突发、重磅……光伏人的小心脏每天都在砰砰砰。22日深夜各自媒体纷纷曝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关于2017年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有关要求的通知》意见的函。
在地面电站空间越来越窄的形势下,“领跑者”基地未来将成地面电站的主要构成。从2015年大同采煤沉陷区的1GW,到去年8个基地总计5.5GW,再到最新的征求意见稿,“领跑者”规模进一步扩围至8-10GW。
根据能源局征求意见版本,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规模在8GW-10GW,与此同时单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提升至21%和18%以上,多晶硅电池和组件提升至19.5%和17%以上。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光伏发电未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地区不得申请。
超级领跑者技术指标“较大提高”,具体怎么玩?
征求意见提出“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包括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和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前者是“领跑者”的延续,并提高了技术指标。后者是传闻中的“超级领跑者”。
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将安排建设8GW-10GW,其中每个基地本期建设规模不小于50万千瓦,最大100万千瓦。不过在领跑者和超级领跑者基地间并没有区分。
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将以拥有前沿技术的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选择对象,符合条件的光伏产品制造企业的技术指标比上述“领跑者”指标有较大提高,具有原创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成试验生产线或初步形成产能,制定前沿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前沿技术基地的技术指标不够具象。“较大提高”具体是提高到多少?
基地竞争条件包括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先进性,以及三年内可达到的电价水平。每个基地建设规模50万千瓦,2-3年内建成,第一年建成规模不少于建设总规模的10%且不超过30%。
优选确定的承担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建设的企业有严格的要求,不得转让基地项目,不得扇子改变基地的技术路线和产品,经技术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变更可超过原技术水平方可变更。
基地优选方式,是其中的关键。申报基地的条件包括基地太阳能可利用条件,土地使用及成本,接入系统建设情况,所在地省电网企业承诺投资建设基地配套220千伏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未承诺的不予接纳,以及电力市场消纳。
一类资源地区无法申请基地,大家扎堆抢?
每个省级单位可以申报的基地数量有规定,每个省(区、市)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申请。
按照2016年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重点地区只有内蒙古二类资源区(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青海二类资源区(海西以外的地区)、黑龙江、山西尚可申请。
一类资源区的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宁夏,二类资源区的新疆部分地区、甘肃部分地区、陕西、吉林、辽宁、河北等省区都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未来有潜力的地方集中在中部、东部,资源条件相对不好的省份。
这也意味着要获得大型地面建站,大家都需要在领跑者基地和前沿技术基地争抢份额,抢到的还是资源相对不好的份额,但同时要实现技术指标升级,竞争会更加激烈。
单多晶效率差进一步拉大,技术话题重来?
除了规模和基地申请,领跑者最重要的是对技术指标的要求。领跑者计划从2015年启动,彼时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标准,此次征求意见提出,在2015年“领跑者”指标的技术上,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水平提高2017年相关技术指标。
具体而言,2017年提高后的技术指标,包括多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9.5%和17%以上,单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1%和18%以上。
与2015年“领跑者”指标相比,新版“领跑技术基地”技术指标单多晶组件转换效率分别提升1和0.5个百分点,对应60片组件输出功率分别需达到295W和280W。
根据2015年版本,单多晶组件转换效率相差仅0.5%,而新出的征求意见中,这一差距拉大至1%。
有分析人士表示,新版政策方案将仍然有利于单晶路线进一步扩大在国内终端市场的应用比例,目前以及可见的一年内,能够达到新指标的单晶产能仍然显著多于多晶,对于新的“前沿技术基地”,单晶可通过N型、HIT、双面等新技术、工艺实现效率的显著提升,而多晶则基本没有成熟的工艺可对应。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以目前多晶电池55GW的大基数,金刚线切硅片+黑硅+PERC的比例只要达到40%,那就有20GW以上的达标产能。短期三五个月内赶安装,全部选多晶都不至于供应吃紧。而单晶现有总产能也不足20GW,尤其要新上产能大规模投资很困难,现有龙头企业以多晶为主,在多晶今年快速切换金刚线切+黑硅的高性价比情况下,单晶+PERC就很难有性价比优势。
与此同时,新流传出的征求意见还对电池和组件的要求还延伸到薄膜领域,提出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原则上参照晶硅电池效率提高幅度相应提高,各类电池组件的衰减率指标要求不变。
按照2015年的标准,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20%。
高倍聚光光伏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5%,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10%。衰减率指标要求不变,将延续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