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1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支撑性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指出:所有为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市,均按实际下达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的30%给予奖励。奖励规模由各市自行确定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并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落实储能容量,报省能源局确认后实施。已并网或开工建设的风电和光伏项目,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的1.5倍落实储能容量。
原文如下: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1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支撑性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指出:所有为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市,均按实际下达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的30%给予奖励。奖励规模由各市自行确定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并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落实储能容量,报省能源局确认后实施。已并网或开工建设的风电和光伏项目,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的1.5倍落实储能容量。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