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ST华仪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20年3月12日收到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原告(即: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通过与被告一(即:华仪风能)正常业务往来,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了承兑人均为被告一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共6张,收票人均为原告,均由原告自持。汇票到期后,被告一未能兑付。原告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二被告(华仪风能、ST华仪)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如下:判令华仪风能立即向原告支付票据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判令ST华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ST华仪主营高压电器和风电设备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于2000年11月6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