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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山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马山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灵山大怀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灵山县东部太平镇、沙坪镇与旧州镇交界白马山山脉一带的山脊及山包区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387.36亩,其中永久占地62.17亩,临时占地1325.19亩。拟安装44台风机,其中38台单机容量4500kW、5台单机容量5000kW、1台单机容量4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变电站、场内道路、进站道路、集电线路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141753.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灵山大怀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91777395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广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西江大厦A座1706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71-3100029

电子邮件:7706351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灵山大怀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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