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公布,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大唐滨海40%股权,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此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8.75亿元,对应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7.5亿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5亿元。
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此次发行价格确定为11.22元/股。此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为66,844,919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684,844,919股。
此次交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主要包括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三个板块。此次交易系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大唐滨海40%股权,大唐滨海从事海上风力发电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一致,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新能源发电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