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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安徽霍邱县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变更公告

霍邱县扶贫开发局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QCGZX-2019047),于2019年5月7日9:30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国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供应商 ,并于5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8日。

  招标公告发出后,其他投标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对招标结果提出书面质疑。

  2019年5月16日9:30 分,采购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评,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质疑属实,并纠正了招标结果。现将本项目招标结果变更如下:

  招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招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15号

  招标金额:395000元

  项目单位:霍邱县扶贫开发局

  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莫先生电话:0564-608127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64-608075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

  若投标人认为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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